▲雲林男子討債不成竟性侵7旬婦人,其體內驗到DNA辯稱是自己「漏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資真/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廖姓男子到70歲老婦家中討債時,因談判未果,竟強壓對方到床上,性侵得逞,孫女從監視器畫面發現有異狀,趕緊通知家人與朋友前往壓制廖男,並報警處理。老婦體內驗出廖男DNA,他卻稱自己是「漏精」,用手摸生殖器後再插入她下體,才會驗到精液反應,雲林地院不採信廖男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
判決指出,年近50歲的廖姓臨時工去年10月2日下午,前往老婦家中討債,竟徒手掐對方脖子稱「就讓妳斷氣掉」,再將老婦拉至房間床上性侵得逞,導致老婦脖子、手臂紅腫,下體則採集到廖的精子細胞。
審理時廖男矢口否認有強制性交行為,辯稱只用右手中指插入老婦陰道,因為自己的指甲很長,她的陰道才會有傷口,且自己有漏精,將手伸到褲子裡的時候可能有沾到,再用手插入陰道幾下,她的陰道深部才會驗到他的精子,況且當時老婦一直掙扎、翻滾,自己根本沒辦法用生殖器插入。
不過,老婦證述時明確指出遭廖男性侵過程,表示「有看到他起秋(勃起)」,家屬也提到案發後老婦很害怕睡不好,看到廖男也會怕,怕他被關出來後還會對自己怎麼樣。
法院認為,廖男口口聲聲說自己需要照顧80歲的母親,卻對比自己年長約20歲,年近70歲,年齡同樣可以當被告母親之老婦性侵,留下其難以磨滅之陰影,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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