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榮譽假給軍校生!中正預校人事兵爽賺7700 被舉報慘賠5萬

▲▼中正預校校長採訪、校園直擊拍攝。中正預校校門(圖/記者季相儒攝)

▲中正預校人事兵販售榮譽假,被依法判刑。(資料照/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中正預校林姓上兵平常負責管理學生大隊獎懲紀錄,但他卻因缺錢花用而動歪腦筋,以900元至290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榮譽假,或是幫忙抵銷罰勤、留讀等,藉此賺取7700元的不法所得,被校方依法送辦。高雄地院近日審結,將阿義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3年,並須支付國庫5萬元。

判決指出,在中正預校學生第一大隊擔任人事行政管理的阿義因缺錢花用,於是從2019年4月開始,透過一名同學代為詢問其他學生,可用1500元,在獎懲紀錄上增加榮譽假,或是抵銷罰勤、留讀。

該同學詢問其他學生後, A學生(16歲)便以1800元的價格幫自己抵銷懲罰假1支,還幫B學生購買榮譽假1支,C學生(16歲)則花1500元欲抵銷懲勤8小時、D學生(16歲)花1500 元欲購買榮譽假8小時,還有學生花了2900元抵銷罰勤16小時,阿義前後共賺得7700元的不法所得,而5名學生不但沒被處罰,還有榮譽假可以放,甚至可以提前到前一天的晚上6時離校(即俗稱的「么捌假」)。

有其他同學看不下去,決定通報校方,整起案件才因此曝光,阿義也被校方依法送辦。雄檢偵查時,阿義坦承犯行,但認為他負責的是「登載與彙整」學生獎懲紀錄業務,不構成「法定職務權限」,不算非刑法公務員,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僅依偽造文書罪將他提起公訴。

近日高雄地院審結,法官認為阿義是一時失慮,偶罹刑章,但事後坦承犯行,經本件偵審程序及科刑宣告的教訓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因此依偽造文書罪判他1年徒刑,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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