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被控妨害投票罪,判刑定讞。(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另外2位工會成員趙剛、朱良駿,2018年遷戶籍到桃園市,之後並參加桃園市長選舉投票,投給工會推派參選桃園市長的秘書長朱梅雪。檢方認為3人並無居住桃園的事實,依照「妨害投票罪」提起公訴,一審3人均遭判刑3月,二審無罪,更一審又改判刑3月,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華航工會於2018年5月底舉行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推派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當年底的桃園市第2屆市長選舉。理事長劉惠宗等3人,隨後在當年6、7月間,陸續將個人戶籍由台北市士林、南港等地,遷移到桃園市龍潭、蘆竹等地區,3人也在投票日當天,到戶籍所在地投票。
當時選舉結果,朱梅雪得票數為1萬8200票,得票率為1.76%,與當選的桃園市長鄭文燦獲得55萬2330票,得票率53.46%,2者相差極大。但檢方接獲檢舉,認為3人雖有影響選舉票數的犯罪行為,卻無實質影響選舉勝敗可能,為了支持符合理念的候選人而遷戶籍,最後依妨害投票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3人因一時失慮犯法,經審理已知警惕,各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不過二審高等法院出現不同認定,高院認為3人雖原本居住於台北市,但在桃園市的華航工作都長達20、30年;另外3人的工作,也與桃園市政有密切關聯,3人一直跟桃園市有「人、地連結關係」。高院也認為,妨害投票罪中的幽靈人口,乃是為了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遷戶籍到毫無淵源的選區、或僅僅短暫居留的選區,與3人實際上長年、長時間在桃園工作與活動不同,因此高院認為3人並非幽靈人口,逆轉改判無罪。
但案件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更一審又改採有罪認定,並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3人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6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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