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醫下藥迷昏實習美女醫 判刑定讞入獄還被廢止執照

▲桃園市林姓與許姓男子去年8月在摩鐵開毒趴,找來傳播妹助興,卻以迷姦水迷昏後接力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已婚男醫師下藥迷昏美女實習醫師,除了判刑定讞入監,還被廢止執照。(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大甲順安醫院家醫科醫師李忠哲,2015年11月間以「指導」為由,邀請實習美女醫師喝咖啡,沒想到女醫喝完咖啡後就昏迷,事後驗出體內含有FM2,李男遭判刑5年半定讞,已經發監。衛福部依《醫師法》廢止李男執照,李男不服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李男確定失去醫師資格。

判決指出,李忠哲(42歲)2015年間到彰化地區醫院受訓並擔任住院醫師,他覬覦被害女醫師的美色,竟利用開立管制藥品的職權,對被害女醫師下手。本案發生於2015年11月17日中午,李男以「指導」為由,邀被害人進他專屬值班室,並拿出連鎖咖啡店的咖啡請她喝,被害人喝完後即昏迷,4個半小時後步出值班室時還跌倒。

女醫師驚覺有異,立刻報警處理,並在尿液中檢驗出FM2的成分。檢方偵辦後,認為李忠哲對被害人下藥,因此對李男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8年。法院審理時,李男否認犯罪,辯稱當天因女醫身體不適,他才請她在值班室休息,而他僅待在值班室10分鐘。

但法官調出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害人在值班室4個多小時間,李男多次進出,共停留2小時41分鐘,最久一次還待1個半小時。最高法院最後認定李男下藥,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罪」,將李男判刑5年6月定讞,李男已於2019年8月發監;但「加重強制猥褻罪」因查無實證,判無罪確定。

衛福部依照《醫師法》廢止李男醫師執照,李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李男再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衛福部的廢止行為並無違法,一審判決無誤,因此日前駁回李男請求,全案確定,李男入監並失去醫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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