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示意圖。(圖/網友提供)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逐步邁向與新冠病毒共存,繼日前宣布三類人快篩陽性可視同確診,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再新增65歲以上民眾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可使用輝瑞抗病毒藥物治療,新制明(18)起上路;至今有哪些人適用快篩陽性即確診規範、如何領藥,《東森新媒體ETtoday》幫讀者匯整各類問題,一次解答。
Q1:哪些人屬於快篩陽=確診?
A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本月12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以及居家檢疫對象等3類對象若快篩呈現陽性,經醫師認定後即可視同確診病例。
▲三類高風險族群快篩陽後,可用視訊等方式再由醫師評估。(圖/指揮中心提供)
Q2:可用哪些類快篩試劑?
A2:經過衛福部食藥署緊急使用授權(EUA)的快篩試劑才可做為判別工具,其中包含經核准通過的鼻咽快篩及唾液快篩。核准名單點此進一步查詢。
Q3:快篩陽性後還要經過哪些流程?
A3:可透過遠距門診、視訊診療評估,或委由親友帶健保卡及快篩檢測卡匣/片至責任醫療院所由醫師確認。
▲三類高風險族群快篩陽後,可用視訊等方式再由醫師評估。(圖/指揮中心提供)
Q4:除接觸染疫高危險3類人快篩陽=確診,為何65歲以上民眾也開放?
A4:對比其他重症高風險因子,65歲以上患者轉中重症機率是其他因子的4至10倍。本身壓倒其他所有風險因子是特別全種很高危險因子,到年齡更高估計風險是其他共病因子4~10倍,提早投藥,可減輕重症死亡風險。
▲65歲以上民眾快篩陽性後續後流程。(圖/指揮中心提供)
Q5:還有何對象適用快篩陽=確診?
A5: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等三類對象的小孩若有症狀,經快篩陽性,透過醫師判斷後,可視為確診,不需要再做PCR。2歲以下幼兒,雖不符合快篩適對象,因故快篩檢測為陽性,經醫師評估、裁量,達成醫病雙方共識,依醫師裁量認定,由醫師上傳、通報程序。
▲幼兒快篩陽性後判斷確診流程。(圖/指揮中心提供)
Q6:前述對象該如何給藥?
A6:由親友至配賦醫院防疫門診代為看診,評估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給藥方式。(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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