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店廚師在店內冰庫與炒菜台旁非禮女同事,挨告推稱誤碰。(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在便當店擔任廚師的曾男前年第一天上班,就趁店內上午備料的空檔,尾隨一位女同事進店裡冰庫關門強摸對方10分鐘,菜商送貨才停止,菜商一離開,曾再度餓虎撲羊壓制女同事在炒菜台強吻,受害人向老闆求助卻被甩鍋「不要把問題丟給我」,幸好離職同事及時救援、助她提告,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曾男一年徒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前年(2020年)7月30日上午9點多,曾男第一天到事發的便當店上班,當時是店內例行的備料時間,受害人單獨在廚房切菜,初次看到曾男問了幾句,知道是新來的廚師,繼續忙自己的工作。
受害人將切好的食材送進店內冰庫存放,聽見身後腳步聲,轉頭赫看曾男鬼鬼祟祟跟進來反手關門,隨即對她摸胸強吻,還企圖用手侵犯她下體,她驚恐反抗但不敵對方力氣大,拿冰庫架上的菜扔曾男也沒用,雙方在冰庫裡僵持長達10分鐘。
這時菜商送貨到店內大喊「有人在嗎?」曾男連忙鬆手,若無其事走開,等受害人簽收、菜商離開後,曾男冷不防又從後撲向受害人,將她拽到廚房炒菜台繼續又親又摸。
受害人奮力推開曾男跑到店外,打電話給老闆求救,不料老闆聽完,告訴她:「這是特殊狀況,不要把問題丟給我!」受害人不知所措,幸好一位離職員工接到她的求救電話,火速到店外盯著她的安全,從早上一直守候到當晚8時許女方下班,並護送她回家。
受害人提告後,便當店老闆證稱確實接到女方電話告知遭曾男摸胸、強吻。不過曾男一概否認犯行,推稱和女方一同在冰庫整理食材,因為空間狹小而不小心碰觸女方肩膀,絕沒性侵。
法官審理認為,受害人雖有中度身心障礙,但對受害經過描述一致,與曾男也沒恩怨,加上證人證稱受害人哭著說遭曾男欺負、情緒很激動,當天等候老闆前來處理時,在店內看到曾男靠近就會閃躲,受害人出庭更頻說曾男當時的眼神「真的很恐怖」。
法官採信受害人指述,認定曾男為逞私慾而嚴重害及受害人身心健全,且沒和解也無悔意,雖然犯案時不知道女方有身心障礙,因此不構成加重刑責事由,但法官仍依強制猥褻罪判曾男一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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