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結怨互尬逼車釀2死1重傷 一審宜蘭地院判賠470萬

▲以沈女為首專詐大陸人的詐騙集團,在宜蘭另起爐灶不到10天被抄,宜蘭地院18日准押禁見集團9人。(圖/記者游芳男攝)

▲兩車飆車害死2命,宜蘭地院一審判決肇事駕駛須賠償470萬元。(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宜蘭縣五結鄉台2線省道上,日前發生重大車禍意外,一部轎車失控撞上停在路旁的大貨車,轎車上趙姓駕駛與貨車駕駛共2人死亡,另1人重傷。檢警查出,是因另部轎車駕駛林承佑與趙姓駕駛超車結怨,互尬造成意外。二審將林男重判9年10月,家屬求償,宜蘭地院一審18判決林男須賠償470萬元。

本起意外發生於2年前,2020年3月底,上午8點46分,宜蘭縣五結鄉台2線省道上一部黑色馬自達轎車,以時速近百公里的速度,失控撞入停在路旁的大貨車。轎車變形嚴重,車頭幾乎被壓扁,趙男當場死亡;另外在貨車後方討論工作的林姓貨車駕駛、林姓竹筏師傅無辜被撞,林姓駕駛被捲入車底身亡,而竹筏師傅則重傷命危,經急救後有廣泛性腦神經元損傷,日常生活須他人24小時照護。

檢警勘驗案發當時的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前2分鐘,有另一部由林承佑駕駛的灰色休旅車,與肇事的黑色轎車互相競速。經傳喚林男到案後,認為林男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聲押獲准。全案經檢方調查後,認為林男、趙男當時在前方路口時,因林男停在左轉專用車道上,見號誌燈轉綠可直行時,打算違規外切回直行車道,卻遭直行車道上的趙男阻擋。林男認為趙男刻意擋車還有比中指的挑釁行為,遂加速到時速上百公里,2車在雙線道上互尬,最後林男超越趙男後,刻意向右偏逼車,害趙男失控撞上大卡車。而林男當時還沒停車,揚長而去。

一審法院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10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有期徒刑9年10月。而死者趙姓男子的家屬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800餘萬元。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林男主張,死者也參與飆車,也須自負責任。全案於18日宣判,宜蘭地院認定趙男飆車也須負擔10%責任,另外再扣除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責任險,最後宜蘭地院判決林男須賠償家屬47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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