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認為,警察上司法院公開網站查詢判決然後提醒親友有前科紀錄,不算妨害名譽。(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已離婚的藍姓警察,去年得知前妻再婚後,私下告訴前岳父、岳母,注意陳姓新女婿有毒品前科,陳男得知後,認為藍洩漏他的前科妨害他的名譽,憤而提告,藍警秀出自己上網查到的判決書,證明是從公開管道取得,加上他只有告知岳父母2人,台北地檢署18日處分不起訴藍警。
事發時在中正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任職的藍警,和前妻育有1個孩子,由前妻負責主要的照護工作,2021年4月間,藍警打電話告訴前岳父母,陳男有販毒和吸毒前科,希望前岳父母注意,如果陳男還有這些壞習慣,可能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陳男得知後提告,質疑藍警如何取得這些個人資料,但警局內部調查,藍警並未使用公務方式調閱過陳男資料,藍警解釋,他是從司法院公開網站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到的,並拿出列印下來的判決書當證據。
檢察官認為,這些判決是公開資料,而且藍警出於擔心孩子養育問題,只分別告訴岳父和岳母2人,並沒有散布於眾的情形,沒有妨害陳男名譽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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