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婦被通緝前夕「快篩陽」 隔天被抓「里長代付罰金」放行

▲▼大同分局周邊。(圖/記者周宸亘攝)

▲婦人因偽造文書未到案執行,警方上門逮人,卻發現她快篩陽性。(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大同分局民生西路派出所警員發現一名婦人11日即將被通緝,10日下午4時許前往查訪發現婦人在家,要求婦人拿出證件時,婦人表示證件在里長那裡,聯繫里長才知道婦人快篩陽性,當場讓婦人離開,隔天婦人被發布通緝後前往逮人,才發現已經被其他分局警員帶走。

警方調查,北市73歲的葉姓婦人,因偽造文書遭判刑未到案執行,於5月11日清晨6時許即將被發布通緝,大同分局警員獲悉後,在10日下午先行前往尋找葉姓婦人,最後在延平北路3段找到葉婦。

警方表明身份後,向婦人表示要求查看證件,但婦人指出證件在里長辦公室,於是載婦人前往,但因里長不在,於是致電里長,里長驚訝表示「葉姓婦人快篩陽性」,警員隨即離開現場。

2名警員11日上午8時許再度前往葉婦住處找人,才發現已經被士林分局警員先行帶走,整起案件也交由士林分局處理。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將葉婦帶返警所後,立即進行快篩,結果為陽性,馬上通知發布通緝的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後續指示,因葉姓婦人涉犯偽造文書判決為6個月以下,未到案執刑被發布通緝,但鑑於6個月以下得以易科罰金,最後由里長出面協助先行繳交罰金,警方也在里長繳完錢後讓葉婦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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