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資料照/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2022年1月中因涉土地弊案,廉政署與宜蘭地檢署到縣府、縣長官邸搜索,林複訊5小時後無保請回;2月底時被第二度搜索約談,最後80萬元交保。根據監察院最新一期財產申報,林姿妙存款約66萬,比上一期多約28萬;另她背債1934萬,顯示1年內已還了88萬。
監察院20日發布第190期廉政專刊,根據林姿妙最新財產申報(申報日為2021年11月4日),名下有存款66萬882元、保險253萬409元,債務則有1934萬7519元,其中包含1筆1889萬7519元的週轉金,跟1筆私人借款45萬償還國泰保單借款;另有5筆位在羅東的土地、1筆建物交付信託,移轉登記日期皆於2020年7月29日。
上次林姿妙的財產申報中(申報日2020年11月1日),有存款7038萬3423元、2筆儲蓄險、債務2023萬945元;另5筆建物及1筆土地交付信託。
但2021年8月24日的第180期廉政專刊中,有刊登林姿妙的補正申報,顯示林的存款僅38萬3423元;至於為何會有7筆共7000萬元的存款,則是因為宜蘭信用合作社營業部誤繕導致,而非林個人名下財產,因此刪除。
林姿妙因涉嫌宜蘭縣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汙等弊案,宜蘭地檢署2022年2月第2度指揮廉政署進行搜索偵辦,認定林姿妙與其兒女涉貪,並有財產來源不明的情形,對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
不過宜蘭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認為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農業處處長康立和3人雖涉嫌重大,但仍不符合羈押標準與必要,因此裁定林姿妙80萬元交保。宜縣府接獲通知後也緊急委託律師郭美春湊足80萬元,到地院辦理交保程序。
▼林姿妙最新一期財產申報 。(圖/翻攝自監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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