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駕駛小客車行經大同區鄭州路、環河北路口與邱姓駕駛發生行車糾紛,竟嗆聲拿瓦斯槍毆打。(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真的火氣很大!張姓男子駕駛小客車行經北市大同區鄭州路、環河北路口,與駕駛小客車的邱姓駕駛發生行車糾紛,張男竟直接在車上嗆:「如果不停車,就讓你全家死光光」,邱心生畏懼加速往前,竟遭追上,火爆的張男直接拿出瓦斯槍朝邱揮打,導致他牙齦挫傷等傷害。士林地院審結,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緩刑3年。
判決指出,去年8月31日下午3時許,張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環河北路口,與駕駛小客車邱男發生行車糾紛,怒氣沖沖的張男,在車上直接對著邱恫稱:「如果不停車,就讓你全家死光光」等,邱男將車輛向前駛進水門內空地,張男立刻加速追上。
雙方下車進行協調,張男竟直接拿出瓦斯槍朝邱男臉部揮打,導致右嘴挫擦傷、牙齦挫傷等傷害,邱男擔心會有生命危險,立刻開車離去,同時報警處理。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在同年9月2日下午,到張男板橋住家搜索,當場扣得犯罪用瓦斯槍,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張男被依傷害等罪起訴。
法官審酌張男犯後坦承犯罪,也與邱男達成民事和解履行完竣,且撤回傷害告訴,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緩刑3年、扣案瓦斯槍1支,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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