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西螺鎮一處民宅車庫昨(19)日早上,遭竊賊偷走重達17公斤的變壓器,陳姓屋主下午持竊賊犯案畫面報案,卻遭警員以「非變壓器持有人」為由拒絕,陳男需接女兒放學先行離去,未料返家後發現,變壓器竟出現在家門但有毀損痕跡,二度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才受理。但製作筆錄過程中,陳反而頻被質問該機器來源,讓他感覺「好像自己才是賊」。
▲婦人擅闖民宅徒手搬走重達17公斤的變電器,駝著背搬運可見真的很重。(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居住廣興里的陳姓男子,家中車庫沒有加設鐵門,時常有存放的物品不翼而飛,在親友建議下裝設監視器,卻在昨日拍下一名未戴口罩婦人擅自進入,一陣搜尋後直接搬走在最角落的變壓器。陳先生說,變壓器重達17公斤,收納在內部牆角,前面還靠著燒金紙的金桶,怎麼看也不像是不要的東西。
▲西螺婦人擅闖民宅車庫停留2分鐘,搬走屋主收置在牆角的變壓器。(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綠能發電設備工程師陳先生受訪表示,17公斤之太陽光電逆變器為公司汰換舊品,公司交由他自行處理,因機器內部電子零件有問題 ,只要更換零件備品即可正常運作,運用在作為儲能設施、照明或是週邊爆閃燈道路警示設備等。未料遭失竊前往報案,警員一聽到是公司搬回來的,竟然說必須要公司負責人來報案才行,讓人匪夷所思,且需要再度確認才可報案,當下因需接送小孩先行離開。
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因家人都是上班族、出門與返家時間均固定,該婦人疑似在多次觀察之後選定無人時間闖入,抱起17公斤的變壓器往外走。至於婦人為何又在數小時後,又變裝將得手的變壓器放置於家門,且機身已有損壞痕跡,其原因不得而知,傍晚再次前往派出所報案提告偷竊與毀損,警員才正式受理。
▲陳姓民眾返家後發現變壓器比他早一步回到家,調閱監視器發現婦人變裝後將已經拆壞的變壓器搬回來。(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先生指出,筆錄過程警員針對個人隱私資調查鉅細靡遺,除了工作地點、甚至是公司職位及工作內容,甚至公司主管的聯繫電話、負責人聯繫電話等資訊都須交給警方,並提到主管及負責人都要來做筆錄才行,好像我才是賊。陳先生也強調,變壓器來源均經主管同意,絕對沒問題,但詢問過程幾乎並沒有多問物品遭竊過程,相當令人不解。
▲屋主指出,變壓器原本即放置於燒金紙的金桶後方,沒走近看也根本不知道那邊有東西,婦人卻直接走進來搬走,覺得不可思議。(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陳先生表示,自己攜帶有婦人偷竊影像的記憶卡報案,卻發生派出所沒讀卡機,需要向警分局尋求支援,最後是請太太帶讀卡機來讀出影像,卻又因播放軟體不支援問題,需要我回家轉檔後再送來,沒想到遭遇衰事的事後處理過程更讓人疲憊。
對此,西螺警分局表示,經瞭解該報案人當天向員警表示要載小孩故暫時離開,後續再次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員警均依規定受理並調查。警方目前已掌握相關事證,並積極查緝中,期早日將竊嫌送辦。
▲屋主返家驚見變壓器出現在車庫,但已遭拆解毀損。(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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