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認為,崔女侵害配偶權,導致正宮精神受損害,判決應賠償30萬元。(圖/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吳姓人夫出軌外遇一年多,每周都與崔姓小三上床,但任憑對方如何催促,都不願意離婚。崔女忍無可忍,竟選擇用臉書私訊正宮,不僅自爆2人姦情,還嗆聲「謝謝妳老公借我用一年,現在還妳」、「妳老公體力好好,什麼都會」,最後被正宮一狀告上法院,判賠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姓人夫與妻子結婚5年,卻出軌崔姓女同事,發展成婚外情,每星期固定約會上床。地下情維持1年多後,崔女催促吳男離婚不成,氣得用臉書私訊吳妻「謝謝妳老公借我用一年」、「現在還妳,好好珍惜啊」、「妳老公體力好好,什麼都會」等語,還附上男方赤裸上身的入睡照片。
崔女本以為正宮會知難而退、主動退出,怎料吳妻一氣之下質問丈夫,率先投降的反而是男方。
當下吳男坦承出軌,乞求妻子原諒,還拿出與崔女對話紀錄,證明自己曾多次告訴小三不會離婚,也不想再發生關係,但對話中被崔女反嗆「我有拿刀拿槍逼你嗎?...不是滋味可以每個禮拜(上床)嗎?」
事後,吳妻向崔女提告求償5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崔女明知吳男有配偶,卻仍與之發生性行為,侵害汪女的身分法益、人格權,破壞他人婚姻圓滿安全與幸福,使正宮精神上受有損害,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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