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男和女友相約到溫泉旅館約會,最後被告上法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pakutaso)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一對情侶日前約好一起去台南關子嶺泡湯過夜,不過當天女友小方(化名)進房不久就睡著,昏睡中下半身感到一陣涼意,才驚覺男友何男將她的褲子、內褲脫下,怒告何男性侵。法院則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何男1年6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何男和小方2020年8月開始交往,兩人沒發生過親密行為,同月30日就約好到關子嶺過夜,不過小方因服用精神藥物,一到房內就陷入沉睡。
小方指出,何男趁她熟睡時脫下她的褲子,一驚醒就看見何男的頭埋在她雙腿間,讓她嚇得喊「你在幹嘛」,2人後來也因為何男沒有為此道歉而分手。
何男則說,他以為女友約泡湯是願意發生親密行為的意思,但他一看到小方拒絕就停手了,沒有要侵犯的意圖,另指出小方是在他停止繼續金援(事後2個月)才提告,質疑小方是用這件事牽制他。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何男趁小方意識不清時想入非非,事後還毫無悔意,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6月徒刑,何男不滿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時,何男以20萬元和解金和小方達成和解,法官也認為他已有所警惕,仍判他1年6月徒刑,但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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