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縣大林鎮代張伊芊日前接到民眾申訴,指自己任職大林鎮公所期間無重大過失下卻丟了工作,質疑鎮長簡志偉用人標準,並於定期會總質詢,直指簡一邊資遣臨時人員,一邊聘用自己親戚,對鎮長簡志偉用人提出質疑。張直言,簡以清潔隊人力不足為理由,情願犯下偽造公文書的罪行、也要跟縣府討到清潔隊正式人員員額增加;卻又大量的資遣清潔隊臨時人員。被資遣的 11 人裡面,其中在清潔隊工作的就佔了 5 位,這種操作實在無法理解。
▲大林鎮代表會鎮代張伊芊定期會質疑鎮長用人標準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張伊芊表示,簡上任 3 年多,共資遣高達 11位臨時人員, 而被資遣的理由只有兩種,一是勞工對所擔任之工作「不能勝任」、二是業務性質改變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以提供安置。
張伊芊指出,鎮長說人力不足資遣部分人員,然後重新聘任一批新進人員卻是自己親戚群,清潔隊員向她爆料鎮長還任用親戚佔清潔隊臨時人員缺,人卻不在清潔隊辦業務,除嚴重打擊清潔隊士氣,觀感更是不佳。
某位資遣民眾說,在公所工作十幾年,歷經三任鎮長,工作一向認真職守,無緣無故接到被資遣訊息,心情盪到谷底,說不缺人卻一直補自己的親戚進來,叫我們情何以堪。另一位則表示,工作十幾年來,考績都是甲等,並沒有犯錯,被資遣真的很不服氣。
▲大林鎮鎮長簡志偉表示用首長人事支配權下聘用或解雇,完全按照法規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簡志偉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關於代表質疑自己任內資遣11名臨時人員,當中5人是因為鎮代會不審核人事經費所致,他在會議上都有向鎮代會說明。另外6位被資遣人也是因為鎮長具備人事支配權,合乎情理法下聘用、解聘,畢竟公所任用、資遣臨時人員都必須依照人事法規。他同時也請鎮代會反思為何四年內不審核預算。
張伊芊則回應,照簡所說資遣員工是因為預算問題,那為何補鎮長親戚們進來公所上班就沒有預算問題?難道他們的薪水是鎮長自掏腰包?她也請簡別再拗了,應該正面回應鄉親,為何鎮長親戚佔清潔隊的缺可以不在清潔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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