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外送員不滿顧客讓他乾等半小時,竟偷走內衣褲想洩憤,沒想到竟偷錯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方姓外送員去年送貨到顧客小花(化名)住處,但小花卻遲遲未出現,讓他在門口乾等了半個小時,事後方男佯裝上樓借用廁所,竟趁機拿走晾在裡面的內衣褲各1件,想以此洩憤,但沒想到該內衣褲其實是小花室友的。案經室友報警提告,但因內衣褲上驗無男性DNA,法院最終僅依竊盜罪判方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方男2021年7月16日晚上接到生鮮食材的訂單,並送貨到台北市文山區某出租公寓,但小花卻讓他乾等了半個小時才下樓領貨,他因此心生不滿,藉口等到尿急要借廁所,沒想到他一進廁所看到女性內衣褲,竟直接收下帶走。
當晚小花的室友發現自己的貼身衣物不見而報警,警方不到一小時就找到方男,方男坦承因為不滿小花讓他等太久,才想藉此洩憤,但絕對沒有要偷走的意思,也不知道原來是小花室友的內衣褲。
小花室友不滿認為,小花長相甜美可人,方男可能是覬覦小花的美貌,才會偷走內衣褲,擔心內衣褲已經被方男玷汙毀損,因此決定對方男提告毀損及強制猥褻罪。
檢警調查後認為,該內衣褲並未受到損毀致不堪使用,因此毀損罪部分處分不起訴;強制猥褻的部分,因送驗後並未發現有男性DNA,此部分也不起訴。
不過,方男的竊盜罪嫌犯行明確,檢方最終依竊盜罪將他起訴。而近日法院審結,法官認為,方男與小花有外送糾紛,卻不以理性正當的方式抒發情緒,實屬不該,但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且也已歸還偷竊的內衣褲,最終判他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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