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撒冥紙丟雞蛋 2男硬拗「壓轎金淨化」!法官不信判拘

▲▼撒冥紙。(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台中林姓和李姓男子半夜前往別人住處丟雞蛋、撒冥紙,被逮後竟硬凹是拿「白沙屯媽祖壓轎金」淨化。(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宋姓男子和其岳父發生糾紛,竟夥同李姓男子半夜前往宋男家中丟雞蛋、撒冥紙。事後2人被逮,李男還辯稱是因為他「感應那個地點不乾淨」,車上剛好又有「白沙屯媽祖的壓轎金」,想要藉此淨化,絕對沒有恐嚇意味。不過法官審理後,不採信2人說法,分別判處2人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因不滿宋姓男子和他的岳父發生糾紛,竟找來李姓男子半夜一起前往宋男家中丟雞蛋、撒冥紙。事後2人被逮,坦承確實有撒冥紙和丟雞蛋的行為,但否認有妨害自由犯行。

林男向檢警辯稱,他純粹是對屋主所做的事情不開心,只是想要洩憤,沒有恐嚇或警告的意圖;而李男則辯稱,他們只是剛好在附近,就過去宋男家中看看,過去後他「感應到」那個地點「不乾淨」,剛好車上又有「白沙屯媽祖的壓轎金」,想要「淨化」該地,不要讓不乾淨的東西去影響到屋主,進而再騷擾到林男的岳父,絕對沒有恐嚇或警告意圖。

不過檢調偵查後,認為林、李2人撒的是「冥紙」,冥紙在祭祀儀式中主要多用於祭祀先人和好兄弟居多,在現代觀念中對某人住處撒冥紙多有恐嚇警告意圖,使人與遭受不測並和死亡意象產生連結,不採信2人辯詞,將2人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林、李2人本應以理性平和方式處理問題,卻半夜前往宋男住處撒冥紙、丟雞蛋,藉此恫嚇宋男,恐嚇意味甚明,不採信2人辯詞,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分別判處2人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2人不服,上訴二審。

林、李2人向法官辯稱,他們是出於「詛咒」之意才會拋灑金紙,而詛咒屬於「迷信犯」,屬於以人類力量所無法掌握之迷信手段實施犯罪,主張他們所犯下的犯行欠缺故意之構成要件,並無犯罪之事實。

但台中地院審理後指出,在民俗觀點中,金紙為供奉神明用,而冥紙則為往生者在陰間使用之貨幣。

法官表示,一般人如遇糾紛,以郵寄冥紙或直接在他人住處等地拋灑大量冥紙,有使他人遭受不測以致死亡之意向連結,或有作為即將加害他人生命、恐將造成傷亡之警告意圖,認定2人的行為有「通知惡害」之意涵。

法官指出,再加上2人撒冥紙的時間為凌晨3時許,根本就不是一般民間使用冥紙之目的和習慣方式,認為2人恐嚇事實明確,駁回2人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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