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23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備詢時指出,若家長收到的隔離通知書是衛生署授權給學校核發,且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保戶雖不是直接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但主管機關認為有隔離必要,那產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對於防疫險之亂,立委郭國文表示,若現在拒絕理賠,能預期會有大量案件湧入評議中心,業者後續恐面臨更高的成本。
「防疫險理賠之亂」亂到現在,光是家長陪同隔離話題就吵不完,金管會強調「陪同確診小孩隔離」才要賠,引家長、理賠人員指出,明明隔離單有提到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就可以理賠,那為什麼不能賠?
立委郭國文上午質詢時也批評,針對同樣的隔離通知書、同樣的契約、同樣的政策,有一群人可以理賠,有一群人卻不行,這樣矛盾的現象,黃天牧答應會回去檢討。
黃天牧後也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備詢時指出,若家長收到的隔離通知書是衛生署授權給學校核發,且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保戶雖不是直接與確診者有密切接觸,但主管機關認為有隔離必要,那產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
郭國文表示,業者現在拒絕理賠,後續恐面臨更高的成本,在家長訴求合理、合法、合契約的狀況下,能預期會有大量案件湧入評議中心。屆時只要進入評議程序,不管業者是否有責任,都要支付服務費。
郭國文指出,若業者沒責任,大約要付1萬7的服務費;業者有責任,更要付約7萬以上的服務費,部分業者的隔離費用落在1萬5、2萬,若為了不理賠而進入評議,最終或許要賠保戶又要支付服務費,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黃天牧必須親自出來協調這次的紛爭,不要讓一世英明毀於一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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