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預告「7種硨磲貝」列珍稀保育類動物 獵捕宰殺最重罰100萬

2022年05月23日 16:45

▲諾亞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海委會預告7種硨磲貝列為珍稀海洋保育野生動物,圖為「諾亞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海洋委員會23日預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內容,將菱硨磲貝、圓硨磲貝、扇硨磲貝、巨硨磲貝、長硨磲貝、諾亞硨磲貝、鱗硨磲貝等7種硨磲貝,列為珍貴稀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未來如提升管理強度,獵捕、宰殺恐依野保法第41條,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海洋保育署表示,硨磲貝族群數量稀少,在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列為附錄二物種,目前僅澎湖縣政府與臺東縣政府禁止硨磲貝採捕,少數縣市或保護區有硨磲貝的管理規範。

▲鱗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鱗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海保署依據2021年調查結果,發現台灣海域硨磲貝受到海洋污染、氣候變遷、採捕壓力、人為活動干擾等影響,普遍有成體比例偏低、密度低情形,族群數量有下降情形。未來如提高(升)管理強度為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保法規定將不得捕撈、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等行為。

海保署說明,本次「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第5點修正草案預告,預告期間為60天,民眾如有修正意見或建議,可在預告期間內陳述意見。海委會將彙整各界意見,進行整體評估後,依行政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海保署指出,未來若提升管理強度,將根據不同的違法情事進行處罰,以硨磲貝來說,比較有可能遭獵捕、宰殺,則依據野保法第41條,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圓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圓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菱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菱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扇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扇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長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長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巨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巨硨磲貝。(圖/海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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