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司店女員工誤飲同事放在桌上的漂白水,導致食道糜爛。(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知名早午餐吐司店一名趙姓女店員,去年10月間誤飲林姓男員工用冷水壺裝的漂白水,導致糜爛性食道炎、胃炎,由於雙方對於賠償金額認知有差距,未能達成和解,台北地院判處林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可上訴。
據了解,30多歲的林姓男子,是吐司連鎖店總公司人員,本來負責公司指派的工務,10月15日被派去支援人手不足的信義區分店,當天下午1點多,林男用塑膠製冷水壺裝著稀釋過漂白水,準備拆下果汁機的刀片浸泡清潔時,突然有客人上門,林男放下手邊工作,跑去支援煎台工作。
此時,店內另名年輕的趙姓女員工因為口渴,看到桌上的水壺,拿來到了就喝,一入口就發生異狀,其他人聞到味道驚呼:「妳怎麼喝漂白水?」馬上把趙女送醫診斷出現糜爛性食道炎、胃炎、食道腐蝕性傷、胃食道逆流等傷害,索性急救後沒有大礙。
趙女事後已申請職災補助,林男則認為當初趙女自己喝水前,應該要注意壺裡裝的東西。檢方依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酌林男雖坦承犯行,但未與趙女達成和解,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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