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美「丟魚擲茭」可罰1.5萬不算慘 這動作涉刑法最重判囚1年

▲▼網美摔魚。(圖/翻攝自Dcard)

▲網美撈火鍋店金魚「當擲筊重摔」!嘻笑片掀怒。(圖/示意圖)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一名網美到台中某間火鍋餐廳用餐時,竟將外頭魚缸內的金魚抓起,再重摔回魚缸內,並嘻笑高喊「要擲筊」,惹怒網友。台中市動保處長林儒良表示,女子在影片中的行為已經觸法,依法可處1.5萬元,但女子涉嫌將影片貼網散布,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儒良指出,依照《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女子涉嫌散布、播送過程,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林儒良指出,年輕人覺得好玩,還把過程拍下來貼網,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目前正在聯繫涉案女子出面說明。

有網友22日在Dcard上以「好瞎==這算虐待動物吧」為題發文,並轉貼某網美的IG限時動態。從影片可見,網美先是將3條魚抓在一旁的椅子上,再將手放進魚缸內盛水,並倒在魚上。

緊接著,該網美笑著高喊「要擲筊~」以雙手抓起3條魚,舉到最高點時再將魚重摔回水缸內!影片中還有另名女子拿著手機錄影,開心喊著「等一下要標我,看起來超好笑~」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紛紛留言,「你這篇真的可以公審10次」、「被公審還哭腰,下輩子換你變成魚啦」。

由於風波在網路上越演越烈,拍攝者吳睿學將影片刪除,並發限時動態道歉,結果「玩魚妹」雖轉發該則限動,卻又說「我虐魚,我驕傲!耶!」並嗆網友,「也不是摔你」、「丟進水裡又不是埋進土裡」再次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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