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馬歌手住處張貼「吸毒欠債」傳單 楊實秋兒遭判刑2月

▲▼楊澤祖。(圖/記者黃宥寧攝)

▲台北市前議員楊實秋之子楊澤祖與大馬歌手丘沁偉合作撕破臉,楊公開丘個資、丘又辱罵楊雙雙被起訴。(資料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北市前議員楊實秋之子楊澤祖,與馬來西亞有「暖聲熊男」之稱的歌手丘沁偉因合作網站撕破臉,楊涉嫌製作傳單:「此人丘沁偉有吸毒前科、曾被勒戒。並惡意欠債」記載住址並張貼在丘住處大樓牆面及後門。士林地院審結,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楊澤祖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楊澤祖2020年11月28日晚間跑到丘沁偉社區,並在大樓牆面及後門處張貼「此人丘沁偉居住在○○○○樓X號。有吸毒前科、曾被勒戒。並惡意欠債多達二十餘人,其他被害人稱丘男服用治療愛滋藥物,極有可能意圖散布...試想您的孩子、愛人,請保護他們的安危」,並附丘的新聞照片,丘沁偉於同日23時許發覺,立刻報警處理。

楊澤祖被依法起訴後,去年10月赴法院開庭,在庭上向法官表示他稱製作傳單寫上「吸毒犯罪紀錄」是事實,因丘沁偉於前年因吸毒被勒戒,傳單上寫的話都是新聞內容,沒有虛偽陳述,自己沒有加油添醋,更提及,當時他遭丘誘騙吸毒,他做傳單也是想提醒丘的鄰居要注意,有這樣的「惡鄰居」。

▼楊澤祖去年12月更上門抓被通緝的丘沁偉。(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   丘沁偉楊澤祖   。(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至於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他不滿的說「非常可笑」,丘沁偉前年吸毒,應該要回馬來西亞,卻非法滯台,更怒批丘「根本沒資格站在中華民國這塊土地上」;也指出丘的租屋處承租人不是他,而是他的胡姓男友人,哪來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法官審酌楊澤祖因與丘產生糾葛,竟不思循理性方式解決紛爭,擅自在公開場合對外指摘貶損丘名譽,貿然使用丘個人資料,導致丘個人資料遭洩漏,受有精神上痛苦,考量坦承犯行,態度尚佳,迄今未能與丘沁偉達成和解或獲諒解,楊目前具有研究所就學中教育程度,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

至於,妨害名譽,判決指出丘卻有吸毒前科、曾被勒戒,楊所言屬實,另外雙方確實有金錢糾紛,也有新聞媒體刊登標題為「創作歌手遭20人控債百萬丘沁偉「否認金額」,楊並非全然無據,因此難認傳單所言是故意捏造,法官認丘沁偉為歌手,從事演藝事業,屬公眾人物,言行舉止及交易信用本為社會關注,楊言論非僅個人私德,而屬與公眾利益有關,不構成誹謗罪,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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