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整現金救助額度,不是齊頭式的同比例調整,而是依品項而異。(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近期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提高包括農林漁畜在內近200項作物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平均調整幅度超過20%,以彌補農民受災損時部分損失,並且納入天氣參數啟動救助機制,簡化地方政府與基層公所的勘查程序。
農業處長陳淑雯表示,農業生產成本逐年提高,並且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發生天然災害風險也大為提升,現行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制度是以農作物平均生產成本1至2成計算,本次農委會調整現金救助額度,不是齊頭式的同比例調整,而是依品項而異,例如:西瓜救助金額由每公頃6萬元提高至6萬2,000元;改良種芒果由每公頃9萬元提高至10萬元。另外,農委會修正調整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追溯自今(111)年1月1日後發生之天然災害,皆可適用。
農政科長吳秉叡說明,本次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正重點,主要分為二部分,第一、依農作物生產成本調整救助額度;第二、增加以天氣參數啟動現金救助機制。吳秉叡進一步說明,農委會於4月25日公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適用的災害性天氣參數及災損天氣參數,包括颱風、豪雨、霪雨、寒流、旱災等5種災害,文旦、西瓜、大豆、茶、吳郭魚等40種農、漁品項,只要在地氣象資訊達到「災害性天氣參數」標準,地方政府即可免現勘,逕函報農委會公告現金救助;農民申請救助時,包括颱風、豪雨、霪雨、寒流等4種災害,西瓜、大豆、苦瓜、魚塭養殖等21種農、漁品項,只要達到「災損天氣參數」標準,現金救助公告後,公所僅須查證受災農友田區具有種植事實或養殖客觀證明文件,簡化勘查認定的程序。
▲只要達到「災損天氣參數」標準,公所僅須查證受災農友田區具有種植事實或養殖客觀證明文件,簡化勘查認定的程序。
處長陳淑雯提醒農友,農委會近期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已調整救助額度並納入天氣參數啟動救助機制,其中救助額度追溯自今年1月1日後發生之天然災害,皆可適用;今年已公告現金救助並撥付救助金者,後續將依農委會相關作業程序,補足差額,請農友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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