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網咖包廂性侵女部屬 移民署主管纏訟6年無罪獲清白

▲桃園市羅姓男子去年9月邀學妹到家裡溫習功課,卻藉故「要與你發生兩性之間的行為」,遭控性騷擾罪嫌。(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移民署陳姓主管被女部屬控告妨害性自主,接連獲法院判無罪,檢察官不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移民署某中部陳姓主管,7年前因同事介紹,和北部工作的女部屬交往,幾個月後卻被控涉嫌趁到網咖看電影《出埃及記》時,撫摸、親吻女部屬的胸部,經台北地檢署依性騷擾罪起訴後,高院日前已判陳男無罪,另外陳男被控,逼女部屬幫口交涉嫌妨害性自主部分,台北地檢署25日也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當時年約40歲的陳姓官員長期派駐台中,年紀相仿的女部屬則是剛被派到台北另個單位工作,同事搓合2人以結婚回前提交往,2人隔空透過LINE聊天,女部屬曾在LINE中坦承,已有心儀男性對象,希望「長官」能多點時間調適,陳男不以為意,2度北上與部屬相約見面吃飯。

2015年6月13日中午,2人再度相約吃飯,女部屬堅持過去都是陳男請客,第3次要換她出錢回請,飯後陳男就約女部屬到網咖包廂內一起看電影,女部屬刻意不挑文藝愛情等片子,選了宗教電影摩西《出埃及記》。

女部屬指控,當電影演到牲禮獻祭的情節,她因為不忍觀看而輕微撇過頭去,陳男趁機伸手摟住女部屬的肩膀,並撫摸胸部,最後示意女部屬幫他口交,女部屬最後以和人有約吃飯為由離開,思考了幾個月後提告。

陳男表示當時絕無違反女部屬意願,一度獲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發回,檢察官根據女部屬曾對友人抱怨噁心經歷等事證,起訴陳男涉嫌摸、吻胸性騷擾罪,逼口交性侵的部分仍不起訴,但再經高檢再易發回,性侵部分改併請法院與性騷擾部分一起審理。

結果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女部屬當下在網咖感覺不舒服,仍繼續與陳男討論隆乳等話題,且繼續在包廂待1小時沒有要逃離的意思,事後曾在群組抱怨介紹人「故意不告訴我這個豬哥離過婚又有小孩。騙我他沒結過婚」,法官因此認為女部屬可能是感覺受騙才提告,判陳男無罪。

案經上訴高院,也在2022年3月間維持陳男性騷擾無罪判決,至於性侵部分則退回檢方重新偵辦,檢察官參酌法院判決以及相關事證後,依犯罪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陳男被控性侵部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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