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苗栗報導
苗栗通宵派出所24日17時接獲一起台1線車禍事故,警方到場處理,發現一名男子駕駛沙灘車,沿通霄鎮台1線機車道北上,行經中山路某路口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緊急剎車不慎打滑,撞擊停在路邊的一輛汽車,現場無人受傷,該名沙灘車駕駛酒測值為0,但沙灘車違規行駛在道路上,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苗栗一男子在通霄鎮台1線機車道上違規行駛沙灘車,因打滑撞上路邊車後翻覆。(圖/通宵派出所提供,下同)
從監視器影片可見,駕駛穿著雨衣行駛到濕滑的路口時,突然往右打滑,直接撞上路旁一輛黑色轎車,駕駛因撞擊力大、車身回彈先被甩下車,沙灘車隨即翻覆在他身旁,幸無壓到駕駛,車上物品散落一地,黑色轎車後座也被撞到凹陷。
警方強調,有關「違規使用沙灘車」一事,沙灘車並非屬專供載運人客或貨物之交通運輸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若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該等動力載具,係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道路,以維道路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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