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4月間發生行天宮、小南門、市府等站廁所垃圾桶失竊案。(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上月接連出現離奇竊案,捷運站廁所垃圾桶不翼而飛,直到4月17日,捷運警察在行天宮站當場逮到李姓男子,從男廁拎著1個黑色垃圾袋走出來,裡面裝的正是垃圾桶,李男因此被起訴。檢警又查出,他早在前1天,就用相同手法從市府站、小南門偷走垃圾桶,台北地檢署26日再依2個竊盜罪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40多歲的李姓男子是基隆人,4月16日上午搭乘客運到台北市府轉運站後,約在10點30左右進入捷運站的無障礙廁所,離開時,手中拿著1個看來裝有重物的黑色垃圾袋;約1個小時後,李男又從小南門站的男廁走出來,這次他手中拿著2個垃圾袋,帶著走上平面道路。
捷運公司事後發現,2站廁所隔間內的垃圾桶遭竊,分別向轄區警分局報告,沒想到隔天、4月17日,李男又故技重施,在捷運行天宮站男廁所行竊,這次李男被以現行犯逮捕,很快就遭檢察官起訴。
檢警持續偵辦16日的市府站、小南門站廁所垃圾桶失竊案,李男承認都是他所犯下,原因是「表達對社會不滿」,對於垃圾桶下落,李男聲稱當天要去搭客運回基隆的路上就隨手丟了,可是辦案人到相關處所也沒找到贓物,檢方仍依監視畫面等證據,將李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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