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男經常出差,客廳裝監視器看小孩,竟拍下「老婆熱吻家教」。(圖/翻攝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一名林姓竹科工程師因為工作,經常到台南出差,因此在客廳裝設網路監視器,希望能隨時看到孩子並注意家中安全,不料監視器卻意外拍到老婆與美籍男家教親吻、愛撫的畫面,氣得向美籍男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美籍男確實侵害林男配偶權,審酌後判處其必須賠償林男10萬元。
林男9年前與廖女結婚,兩人至今育有1子女,廖女原先在美語補習班上班,並與美籍麥姓男子互為同事,廖女離職後將麥男介紹給他認識,並請對方到家中擔任孩子的英文家教,他起初沒有懷疑,直到客廳監視器意外拍下兩人擁抱、親吻、愛撫等畫面,才驚覺自己被戴綠帽,氣得向麥男提告。
麥男出庭時辯稱,廖女曾告訴他與老公(林男)感情不睦,已經在協商離婚事宜,加上他經常在林家待至凌晨,均未見林男有任何反對,才誤會兩人已經離婚,並未刻意侵害林男配偶權,林男拿影片與他攤牌後,他也立刻與林男道歉,並中斷與廖女來往,另外也認為林男裝設監視器,已侵害他的隱私權。
▲林男透過網路監視器,目擊老婆與麥男擁抱、親吻、愛撫等畫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對此,林男表示,他目前在科技公司上班,因為工作因素經常要到台南出差,為了隨時能看見孩子及確定家中安全,才會在客廳這個家中開放區域裝設監視器,拍下麥男與妻子逾矩行為的畫面僅僅是偶然,並無侵害隱私權的問題,要求麥男賠償75萬元。
新竹地院一審法官表示,麥男是由廖女介紹才認識林男,廖女介紹時不可能稱呼林男是朋友、男友或前夫等,必定介紹林男為配偶(老公),至於麥男擔任英文家教時,教課地點就在林家,理應對林家的家庭狀況有基本了解。
法官也認為,林男學歷為碩士,並在科技公司上班,應有相當程度的英語能力,兩人應該沒有無法溝通的情況,認定麥男誤會廖女已離婚等辯詞不足採信,其行為確實侵害林男配偶權,審酌後判處麥男須賠償林男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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