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行女店員熱心服務80歲男子申辦門號,卻遭襲臀性騷擾還被控誣告。(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80歲謝姓男子到通訊行詢問行動電話業務,女店員看他似乎不熟悉電腦操作,2度繞過櫃台到謝男身邊協助,沒想到遭謝男伸手拍臀,女店員忍到謝男離開才忍不住哭了出來,謝男被法院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後,反控女店員誣告,辯稱「她突然跑到我身旁,我是自我防衛出手」,台北地檢署27日處分不起訴女店員。
判決指出,謝男在2021年1月5日下午1點5分左右,到台北市大安區的1間通訊行,詢問手機操作以及申辦門號合約的問題,接洽的女店員解釋了很久之後,謝男表示要申辦門號,女店員為了進一步與謝男確認合約內容,從櫃檯內走出去,站道謝男身邊解說時,突然遭謝男摸了一下臀部。
女店員在法庭上哭訴,她當下有嚇到,有稍微的閃躲,但因為正在締約,且公司有滿意度評比,「我怕立刻反應會被客訴,所以我忍到被告離場以後才哭出來」,事後調閱店內監視器查看,發現謝男曾回頭確認其她男店員不在場後才出手襲臀。
法院勘驗監視畫面,女店員的確首次走出櫃檯時,有親手觸碰簽約用的電腦螢幕,在由謝男去觸控操作,20秒後,女店員走回櫃台內,沒多久,女店員又走到謝男左手邊,再次親自操作螢幕,此時謝男的目光開始查看櫃台,男店員不在櫃台附近,謝男馬上轉頭並抬起左手觸摸女店員的臀部。
謝男被依性騷擾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上訴高院遭駁回確定後仍不干心,控告女店員誣告,聲稱:「是女店員突然從櫃臺衝到我旁邊,我被嚇到,為了自衛而推開告訴人,我並無性騷擾」,還指控女店員忘了幫他解除舊約,她去客服單位投訴,她才挾怨報復,但檢察官根據法院判決等相關事證,不採信謝男指控,處分不起訴女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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