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趁女網友酒醉性侵後,傳LINE問「是不是做了禽獸不如的事?」(示意圖/123RF)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資訊工程師前年和認識2年多的女網友碰面喝酒,涉趁她喝醉性侵得逞,事後還傳LINE問她:「我是不是對妳做了禽獸不如的事?」女方嗆回:「為什麼不直接把我殺了!」並提告,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男方已賠70萬元和解並寫悔過書道歉,確已悔悟並有情堪憫恕之處,依乘機性交罪輕判工程師2年徒刑、緩刑5年,但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工程師(20多歲)於事發前已多次和女方相約吃飯,感覺有機會進一步交往,前年(2020年)雙十節當晚,2人到酒吧喝酒聊天,女方覺得微醺頭暈,男方帶她找一間平價包廂式網咖看影片休息,卻趁她不勝酒力之際,性侵得逞。
女方事後提告,男方在雙方調解時允諾賠償70萬元並迅速付清,還依女方要求寫悔過書認錯。但檢方最初偵辦,認為網咖監視畫面顯示女方走進包廂前不像有醉態,還讓男方摟她的腰一起挑片,以罪證不足為由將男方不起訴。
女方不服,拿男方所寫悔過書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檢方重新調查時,發現男方事發後還沒被質問時,就主動傳訊息給女方「我是不是對妳做了禽獸不如的事?」女方立刻回覆嗆聲「那個時候為什麼不直接把我殺了!」且女方就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男方供稱調解時被女方親友要求寫悔過書,否則免談,他知道對方情緒起伏本來就比較大,所以離開網咖搭捷運各自回家時,就主動傳訊息給她,把2人發生關係的責任都扛在自己身上,以免對方心裡有壓力,他真的以為女方對他有意思。
檢方起訴本案工程師涉犯乘機性交罪嫌,男方出庭始終認罪,法官認定他傷害女方身心甚鉅,但已積極彌補過錯,包括賠償70萬元和解、寫悔過書道歉,確已悔悟,即使判處乘機性交罪最低法定刑3年徒刑,仍嫌過重,有情堪憫恕之處且應無再犯之虞,酌減輕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但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且須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以深植守法觀念,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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