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法官疑似暗助被告,遭送法官評鑑。(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地院、高雄地院各有1名法官,疑似針對某猥褻案件被告提供資料或法律諮詢,被移付調查。兩院的初步調查結果送司法院核定均遭退回重查,結果重查後竟無結果,兩院也各自將2法官考績評為甲等,得領取高額年終獎金。對此,司法院可能重開會評定,是否變更考績、追回獎金。
本院源於台東某私人兒少安置機構林姓前主任向媒體爆料,指台東地檢署女檢察官林靖蓉在辦案提訊他作證時,竟問詢問他是否與台東地院某法官交往或「約砲」,林男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申訴。而台東地檢署也主動發聲明澄清,稱檢察官據手機內相關通話之可疑內容,逐一偵訊被告與所連繫台東地院法官之往來狀況及互動關係,容係「當時所應採行之必要偵查作為」,並非無故或好奇而進行偵訊。
但全案經過媒體進一步查證,才發現林男根本就是涉嫌猥褻機構內少年而遭羈押、提起公訴的被告;之後也爆發士林地院姜姓法官、高雄地院侯姓法官與花蓮地院陳姓法官,均與林男有聯繫,疑似提供資料給與林男或提供法律諮詢。檢方對林男起訴後,將3名法官送請該管法院查處。
其中花蓮地院陳姓法官經調查後並無違失,花院不予懲處;但士林、高雄兩地院的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去年10月間將調查結果送交司法院核備,司法院都退回重查。而重查的結果石沉大海,兩地院今年初的考績評定,還將2名法官均評定為甲等,分別發出30萬元與10餘萬元的年終獎金。全案直到5月間法官捲入林男猥褻案件時才爆發,兩地院才將2法官改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因此司法院職務評定評議會也將2法官的職務評定排入議程,6月份將開會討論,屆時可能會變更職務評定、追回發出的獎金。
據了解,以往不乏變更考績而追回獎金的案例,例如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因為犯下貪污罪,最後被追回40萬元;新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郭學廉,也因此被追回60萬元;基隆地院前法官陳志祥、桃園地院法官何宇宸,也曾被變更過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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