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士林、高雄2地院調查法官疑似協助猥褻被告案件時,去年10月提出的初步調查報告遭退回重查後,卻放慢調查腳步,甚至還考績評為甲等,發出高額獎金。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拖太久恐引起人民「官官相護」的不良觀感,傷害司法公信力。
士林、高雄兩地院的自律委員會,去年6月間已經接獲通知,調查院內姜姓、侯姓法官,在某機構林姓主任猥褻少年案件時,疑似提供資料給與林男或提供法律諮詢。兩地院去年10月間將調查結果送交司法院核備都退回重查;但重查的結果卻石沉大海,兩地院今年初的考績評定,還將2名法官均評定為甲等,分別發出30萬元與10餘萬元的年終獎金。全案直到5月間法官捲入林男猥褻案件時才爆發,兩地院才將2法官改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對於地院拖案的狀況,何俊英感到匪夷所思。他指出,本案並非訴訟當事人檢舉、亂槍打鳥或捕風捉影式的濫訴,而是具有偵查蒐證能力、專業的法定公益代表人檢察官,在偵辦案件時查出的另案,已有案件完整的事實架構,還有相關確實的證據,更有重要關係人的完整陳述;亦即對各地院自律委員會來說,已經不需花太多時間、精力調查,所以他不能理解,為何還需要花費近1年的時間來決定是否送評鑑。
何俊英明白指出,《法官法》修正後已經賦予法評會可以直接將司法官懲戒案送交職務法庭議處,目的就是要追求速審速結的時效,以避免曠日廢時的調查程序打擊司法公信力。因此本案拖了這麼久,期間還打了考績、發了獎金,當然容易引起人民「官官相護」的不良觀感,傷害司法公信力。況且,調查期間內2名法官必須面對同事間的異樣眼光,對2名法官來說,也是傷害。何俊英最後更明白指出,「遲來的正義絕非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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