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小模網紅到美加肉身淘金 「學霸雞頭」認罪罰10萬免囚

▲遭警方逮捕的掛國賣淫林姓女主嫌遭檢察官裁定15萬元交保候傳,神情疲憊的她拉下口罩遭民眾目擊。(圖/ETtoday資料照)

▲號稱「學霸雞頭」的林潔玲到案訊後交保15萬元,神情疲憊拉下口罩被民眾目擊。(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號稱「學霸雞頭」的北市女子林潔玲,靠著流利的外語能力,涉仲介約50名台灣女子到美國、加拿大賣淫,有人宣稱17天就賺進台幣25萬元,美國警方鎖定其中1名頻繁入出境的台籍女子揪出全案,通知我方檢警共同破獲林女經營的跨國應召站,台北地院審結,今依妨害風化罪判林女6月徒刑,同案共犯陳希聖與林聖超各4月徒刑,3人均緩刑2年,各須支付公庫5萬到10萬,可上訴。

現年31歲的林女和共犯今都沒到庭聆判。據悉,林女畢業於明星高中,考上知名大學,但畢業就為錢加入色情集團、夢想快速致富,且隨即自立門戶,透過「台北酒店經濟人Top飯局伴遊夜店酒吧」等帳號或群組,招攬網紅、小模甚至急需用錢的OL,到美、加的華人區肉身淘金。

由於林女外語能力流利,在美國當地有人脈,又標榜小姐出國「打工」,一個月保守估計可賺台幣120萬元以上,不少鶯燕趨之若鶩,經林女面試符合美加當地要求的運動型、大胸型或氣質、甜美等條件,就會安排出國,經營「Amy艾咪應召站」的林女也被稱為「學霸雞頭」。

據悉,林女旗下小姐雖須自費機票與國外的食宿,但每次性交易收費400美元到500美元,折合台幣1.1萬餘元到1.4萬餘元,或每小時加幣290元到320元,折合台幣約7000元,小姐實拿6成,就有到案的應召女供稱到加國工作17天,賺進台幣25萬元,還有應召女說出國不一定非得賣淫,也可單純陪酒聊天,收入一樣不錯。

▲美國在台協會與台灣國際刑警科幹員共同破獲台灣小模赴美賣淫集團。(圖/記者張君豪攝)

▲美國警方通報我方檢警,共同查獲「學霸雞頭」經營的跨國應召站。(資料照/圖/記者張君豪攝)

前年(2020年)美國警方發現林女旗下一名應召女頻繁出入美國,攔查後,應召女承認到美國賣淫,美方同年9月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通報我方檢警,去年(2021年)2月搜索林女等人住處並約談。

林女應訊坦承面試應徵小姐,錄取後安排給美國當地的男子「GTO Kevin」接手安頓住宿,應召小姐依照顏值分級定價,條件極優的小姐,每次賣淫價格最高可達700美元,男客以當地華人為主。

檢方起訴林女和2名共犯從2018年到2020年,仲介約50名台籍應召女出國賣淫,涉犯妨害風化罪嫌,林女認罪,北院今判她6月徒刑,陳男與林男因招募小姐收取經紀費,各被判刑4月,3人均緩刑2年,林女須支付公庫10萬元,陳男與林男各須支付公庫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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