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遭新竹縣議員連郁婷在Facebook點名質問,在本月18日新竹縣一名保全人員因與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發生車禍碰撞而死亡後,曾打電話給新竹縣新埔分局長請其陪肇事者做筆錄、也曾打電話給新竹縣警察局副局長許豐統,請其幫肇事者發聲明。今(30日)雲林縣警察局長受表示「皆為子虛烏有」。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遭質疑曾致電新竹北埔分局長關切死亡車禍案。(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5月18日新竹縣一名保全人員遭科技公司副總羅偉瑞開賓士違規左轉發生碰撞車禍,送醫搶救2日後仍不治身亡,事後遭爆肇事者於警局做筆錄時有高階警官作陪、有警方幫轉傳肇事者聲明,新竹縣警局督察科亦對相關人員做出處分,包含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申誡一次、公關科長嚴永明申誡一次、副局長許豐統劣跡註記。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於臉書質問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圖/翻攝自Facebook/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日凌晨0時56分於臉書上貼文「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謀旺,擔任過竹北分局長、新竹縣警察局督察長、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與我們的消防局長還是同期的警大畢業。請問李謀旺局長,你有沒有打電話給新埔分局長,叫他陪肇事者做筆錄?你有沒有打電話給新竹縣警察局副局長許豐統,叫他幫肇事者發聲明?現在新埔分局長記申誡、副局長記劣跡,如果你就是那位「友人」,那你應該受什麼處分?」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上午10時48分在貼文下方,用雲林縣警察局局長室的帳號留言「我是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有關貴議員影射本人介入關説某科技副總車禍肇事案,茲聲明如下:本人不知道該車禍之發生,亦不認識新埔分局長,當然也不曾打過任何關心的電話。在此保留法律告訴權,請勿再以訛傳訛,不實渲染,謝謝!」
局長李謀旺發佈聲明指出,有關新竹縣連郁婷議員今(30)日於其臉書影射關說某科技副總車禍肇事案,內容全然不實,請勿再以訛傳訛,倘若再有擴大渲染等不實情事,為了捍衛名譽,將依法向地檢署提請妨害名譽等告訴,不容清白被公然誣衊。
李謀旺受訪時表示,因不認識新埔分局長這個人、也根本不知道新竹件車禍案的發生,所以不可能會去打任何關心電話,其質疑的問題都是子虛烏有的。
▲雲林縣警察局長李謀旺上午10時48分在貼文下方,用雲林縣警察局局長室的帳號留言澄清。(圖/翻攝自Facebook/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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