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撿屍女同袍,載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賠償40萬元獲緩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27歲軍人阿成(化名)在軍中排組聚餐時,見24歲女同袍小芬(化名)酒醉不省人事,竟「撿屍」載至汽車旅館性侵,過程中小芬痛醒驚見阿成正進行「活塞運動」,傳訊通知好友獲救。台中地院認為阿成以40萬與小芬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10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
判決指出,小芬所屬軍中排組於2020年11月晚間7時許,在台中某家小吃部聚餐,結束後已酒醉,4小時後阿成致電邀約小芬到酒吧續攤,阿成到場見小芬已喝的爛醉,竟載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直到小芬因下體疼痛驚醒,才發現阿成正在進行「活塞運動」,當場喝斥「我很痛」、「你不應該這樣對我」才結束,小芬趁前往浴室洗澡時,隨即傳訊友人「救我」、「拜託」、「我被強姦」,再致電給另一友人求救,並報警處理。
乘機性交罪為重罪,需處3年至10年徒刑,不過,法院念及阿成已坦承犯行,並與小芬達成調解,40萬賠償金已全數給付,處最輕有期徒刑3年,猶嫌過重,酌情減輕其刑,最終處1年10月,獲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