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鄧姓酒店女公關去年7月間因拒絕蔡姓男子到其住處求歡,2人口角後遭蔡男痛毆,憤而持水果刀刺穿其心臟部位致死,案發後向警方自首。(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鄧姓酒店女公關去年7月間因拒絕蔡姓男子求歡,2人發生激烈口角,蔡男惱羞成怒痛打鄧女,鄧女為求自保手持水果刀朝蔡心臟部位猛刺一刀,事後未送醫急救伴屍14小時後向警方自首;桃園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鄧女偵訊期間均坦承犯案,法官審結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4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9歲的鄧姓女子於去年7月23日晚間打電話向平鎮警方報案,聲稱自己殺人了要自首,平鎮警分局偵查隊與宋屋派出所員警趕抵現場,將已無呼吸心跳的39歲蔡姓男子送醫急救,仍宣告回天乏術。
檢方複訊時,鄧女坦承犯行,辯稱,與蔡姓男子為性伴侶關係,但長期有口角糾紛,蔡男在案發當天凌晨4時許至其住處求歡,雙方為此再度爆發口角,蔡男出手毆打她,鄧女為求自保隨手持起手旁水果刀刺入蔡男心臟處,蔡男受創後倒地不起,鄧女當時驚惶失措未將蔡男送醫,伴屍長達14小時左右,直至晚間6時50分,受不了良心譴責打電話報警自首,檢方複訊後依殺人罪嫌向桃園地院聲押獲准,並羈押至今。
桃園地院法官查出,鄧女在平鎮地區某酒店擔任女公關,在印尼出生,後來歸化台灣,她與蔡男並非男女朋友關係,但2人均在外租屋居住。鄧女案發時與蔡起爭執,鄧女竟持堅硬鋒利之水果刀,猛刺蔡男左胸處,深入胸腔16公分,造成其胸部心臟與左肺受創出血,引起心包囊積血、大量左側血胸、左肺塌陷等傷勢,當場倒地死亡。
鄧女案發後於當晚6時38分許在警方未發現前報警坦承犯行自首,警方到場處理時扣得水果刀一把等證物,蔡男被緊急送醫救治,但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醫護人員急救處置後於同日晚間宣告急救無效死亡,法官根據鄧女供詞、醫院診斷證明書、員警勘察採證報告、解剖鑑定報告與扣案水果刀等證據,足認鄧女殺人犯行明確。
法官審理時,鄧女坦承殺人之犯行,且符合刑法第62條自首之規定,審酌因拒絕蔡男求歡,2人發生衝突糾紛,鄧女情緒失控持水果刀動手刺殺被害人,鄧女自承見被害人倒地後,從案發時間上午7時30分至被告晚間6時38分以通訊軟體LINE電話自首這段時間,皆無將被害人送醫急救,顯見被告對於被害人毫無施救之意圖,被告僅因衝突糾紛,持刀刺殺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死亡、剝奪其生命權,永遠無法回復之損害,造成家屬永難弭平之傷痛;此外,鄧女案發後始終坦承犯行不諱,且在案發後主動向平鎮警分局報案自首,法官審理期間,與被害人家屬進行調解因賠償數額意見分歧未果,審結依殺人罪判處鄧女有期徒刑9年4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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