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開車右轉時遭直行機車騎士張姓女子撞上,遭對方提告索賠逾百萬。(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曾姓男子於2年前開車於某巷口右轉時,遭張姓女子騎車從後方直行追撞、張女受輕傷,曾男當下立刻報案、請保險公司提議理賠25萬元,未料與從事保險業的張女3度調解皆失敗,對方更於事發9個月後提出另一份傷勢更重的驗傷單,對曾男提告、求償2度翻漲至113萬元,南投地檢署也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曾男,原以為只是一起小車禍,卻演變為長達2年多的訴訟噩夢。
曾男向《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表示,案發於2020年2月底某天晚間7點多,他開車經南投市中正路向南行駛,在自家巷口前提早減速並打右轉燈、準備轉進巷子回家,突然感覺車身震動並被向前推擠,停車下車查看,才發現張姓女子在車尾人車倒地,他上前探問並報請救護車協助,爾後張女被送醫急診,院方驗傷紀錄為「下背、骨盆腔挫傷,右側手肘擦傷」。
張女於當年7月曾申請調解,但雙方未達共識,怎料時至9月,曾男就接獲南投地檢署傳票、遭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偵查庭開庭前,依據付費車禍事故鑑定結果,指張女在雙向二車道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但曾男是否於30公尺前打轉彎燈等也無法確定,檢察官認為皆有肇責,也指示雙方再行調解。
曾男說,當時還請保險公司從寬認定、提議理賠25萬元,包括所有醫療費用在內,但仍不為對方接受,反提出高達80萬元金額,調解再度破裂,張女也不願撤告,至今年2月,曾男就接獲檢方的起訴書。
▲曾姓男子開車右轉時遭直行機車騎士張姓女子撞上,在車尾保險桿上留下輕微傷痕。(圖/民眾提供)
在今年5月上旬地方法院開庭前,雙方進行第3度調解,曾男又赫然發現張女在對他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後的2020年11月間,又赴醫院驗傷,傷勢惡化成「右肩關節夾擊症候群、右肩棘上肌肌腱部分撕裂、右肩肩峰下滑囊炎」等,張女據此向他追加民事訴訟,開出醫藥費、看護費、交通費、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及機車修理費,總共113萬2215元的價碼。
曾男表示,2年多來的司法程序來回已讓他心力交瘁,最不能理解的是,張女在車禍當下只受輕傷、就醫後即返家休養,過9個月後才進行的二度驗傷紀錄,是否能作為索求高額賠償的證據?他呼籲法官明察;他也指出,張女在知名保險公司服務、對相關法律程序相當熟稔,應以自身專業造福社會,而非用於涉己案件、開出「天價」謀取利益;《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2度致電張女,但手機皆轉語音信箱,無法獲得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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