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日前天虹科技副總羅偉瑞違規駕駛與一名保全發生碰撞,爆出高階警官陪做筆錄、警方幫轉傳肇事者聲明,引發與論批判,竹縣警局31日加重處分後,警政署也要求相關人交出通聯紀錄,對此,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認為,新竹縣警局的調查只能針對新竹縣,真正的「大咖」仍隱藏在背後,因此按鈴申告,要求公權力介入進行完整調查。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今日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希望檢方啟動完整調查,還給家屬及社會一個公道。(圖/記者陳凱力攝,下同)
▲刑事局副局長黃家琦(圖中)捲入新竹縣新埔分局長關說天虹科技副總開車撞死保全關說一案,遭警政署加重懲處記過二次。(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政署31日宣布,竹縣警局祭出的懲處過輕,經調查後重新懲處,包括轉發肇事者聲明稿的副局長許豐統,原劣蹟加重為記過一次;陪同肇事者筆錄的分局長林英煌原申誡一次加重為記過二次;致電請分局長前往關心的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記過二次;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記過一次。此外,局長楊哲昌考監不周自請處分,申誡一次、公關科長嚴永銘維持申誡一次。
▲分局長林英煌(白衣者)因陪做筆錄遭記過二次。(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事件從28日經由媒體曝光「分局長林英煌陪筆錄」首當其衝,同下午新竹縣警局公關科因轉發肇事者聲明「自動跳坑」,31日經由新竹縣議員連郁婷揭露後,再度卷入前新竹縣警局局長、現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
黃家琦發表聲明,曾請分局長前往寬慰肇事者,但務必依法辦理,對於造成非議仍自請處分。陪筆錄事件目前累積中箭的包括有:
轉發肇事者聲明稿的副局長許豐統,記過一次。
陪同肇事者筆錄的分局長林英煌記過二次。
致電請分局長前往關心的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家琦記過二次。
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吳仁志記過一次。
新竹縣警局局長楊哲昌因考監不周自請處分,申誡一次。
公關科長嚴永銘申誡一次。
雖然相關懲處看似落幕,但是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認為,警政署以及新竹縣警局將局長以下相關幹部,須交付通聯記錄以及通訊軟體對話報請新竹地檢署調查,但至此,副局長許豐統仍然不願意透露將羅姓肇事者聲明轉發給他的「友人」是誰,其心可議。
▲連郁婷(左)今日前往地檢署按鈴告發。(圖/記者陳凱力攝)
連郁婷說,這位「友人」究竟是警界還是政界,仍為大眾所關心,更遑論副局長是要求下屬用警局與媒體溝通之群組轉發,顯然是透過公部門資源,為私人謀利,顯已涉犯刑法第131條瀆職罪。且警方內部行政調查無法要求警員提供通訊對話紀錄,甚至新竹縣警局督察科只能針對「新竹縣」轄下員警調查,外縣市的根本鞭長莫及,因此才希望透過檢調力量,向電信公司或者通訊軟體公司調閱相關紀錄,還原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今日(6/1)連郁婷偕同新竹縣議員參選人彭致豪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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