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未滿3個月就打疫苗」會怎樣?兒科醫解答:很容易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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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表示,明確知道確診,請與施打疫苗間隔三個月。(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張乃文/綜合報導

近期兒童新冠疫苗開打,不過,孩子確診人數也增多,指揮中心提醒,感染新冠肺炎後,要再追加接種疫苗者,需自發病日或確診日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再施打。有家長擔憂,小朋友僅是「疑似確診」,因為孩子先前雖有症狀,快篩卻皆為陰性,若因此去接種疫苗,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對此,兒科醫師也解答,更坦言「很容易讓父母誤會。」

兒科醫師陳木榮在臉書提到,有位媽媽私訊詢問,「我查到的所有資料都說確診後要間隔三個月才能打BNT或莫德納,如果沒有間隔三個月會怎樣?」這位家長解釋,因為全家都確診了,7歲的小兒子也有發燒,可是幫他快篩三次都只有一條線,也沒有帶他去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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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說,「孩子現在沒發燒了」但也因為可能是確診,她擔心如果帶孩子去打新冠疫苗,會不會因為「又染疫又接種疫苗而出事?」

陳木榮坦言,最近很常被問到這個問題,藉此也公開回答。疾管署公告「SARS-CoV-2確診者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再接種COVID-19疫苗。」但這個公告並沒有說明理由,「很容易讓爸爸媽媽誤會」,以為沒有間隔三個月就打疫苗,會發生不得了的大事。

陳木榮解釋,間隔三個月再打疫苗的主要原因是,確診後的幾個月內,身體會有自然感染的免疫力,這個自然感染的免疫力就足以讓身體有一段時間有能力抵抗相同的病毒。醫師提到,施打疫苗的主要目的也是希望身體「藉由疫苗產生免疫力」,若確診與施打疫苗間隔太近,「並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只是施打疫苗產生的免疫力在這個時候是「多餘」的。

因此才會建議間隔三個月,陳木榮說明,在身體的自然免疫力稍微下降的時候,再來施打疫苗補強保護效果。最後,醫師也再次提醒,明確知道確診,請與施打疫苗間隔三個月;如果因特殊情況造成確診與施打疫苗太接近,不會對身體造成任何傷害,不用太過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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