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顧/莒光號翻覆、蛇毒與詐保!百年奇案無直接證據 判兄弟檔搞軌殺越籍女

2022年06月1日 18:33

▲▼南迴搞軌案發後的「車廂遺體」靜躺在高雄機廠多年。(圖/記者宋德威攝,下同)

▲南迴搞軌案發後的「車廂遺體」,至今仍放在高雄機廠。(圖/資料照)

記者周依儒/綜合報導

2006年轟動台灣的「南迴搞軌案」,李氏兄弟李泰安、李雙全遭控為了詐領保險金,蓄意謀殺李雙全的太太陳氏紅琛(以下簡稱陳氏);由李泰安破壞鐵軌導致火車出軌,再由弟弟注射藥物,導致陳氏紅琛送醫不治,而李雙全更在事發後幾天也自殺身亡。已退休的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偵查佐楊仲庭於Podcast《我在案發現場》,還原被稱為百年奇案的搞軌案,警方在偵辦過程中幾乎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此案由李泰安、李雙全兄弟聯手犯下;全案審判歷時10年之久,最後李泰安被依殺人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

2006年3月17日,載有242名乘客、由台東開往高雄的96次莒光號,在行經屏東枋山站到內獅路段的彎道區間翻車。而從2004年起,就陸續發生過幾起類似事件,且都是人為造成,懷疑可能有「鐵路怪客」;據悉,當時翻車時間是晚上9點46分,但先前8點30分時就有一輛自強號經過事發地點,因此研判兇手應該是在這短短一小時內破壞鐵軌。

▲搞軌案。(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列車當時翻覆狀況,前面的火車頭、十、九、八車都摔落到山坡下。(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下同)

翻車現場目擊,火車頭、電源車、十、九、八車都摔落到山坡下方的芒果園,六、七車則是橫躺在斜坡,所幸十車、九車都是回送車廂沒有坐乘客,故受傷人員有三人,分別是駕駛員、助理駕駛和一名越南籍女子陳氏紅琛。陳氏紅琛因頭部挫傷、意識不清被送往醫院,當時陪同搭車的還有她的先生李雙全及大伯李泰安。李雙全表示,自己是帶著妻子搭乘火車要前往高雄,準備搭乘18號一早的飛機回越南探親。

李泰安也說,弟弟及弟媳都是坐在「第七車」,他自己坐在「第五車」,出軌之後還覺得很巧,因為去年6月自強號在附近路段出軌造成15人受傷,弟弟和弟媳也剛好在車上,等於是遇到第二次出軌事故。而陳氏在送醫後住進加護病房,李雙全也堅持守不離開,沒想到卻在凌晨12點多開始大量出血,紅血球組織又被破壞導致無法凝血,最後宣告死亡。

▲搞軌案。(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鐵軌零件被寫上「官商勾結等字樣」,因此專案小組一開始鎖定相關包商人員。(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陳氏的死亡引起關注,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因為這幾起鐵路失控事件在隧道旁的水泥板都有被噴上「官商勾結、偷鐵軌去賣」等字樣,一開始先鎖定了相關包商和鐵路局的施工人員,後經調查後一一排除。追查之下發現,陳氏投保約2500萬的保險金,加上李雙全用信用卡購票,若火車發生事故可得約4000萬的保險金,總計約6500萬。

且家屬的行為也十分怪異,明明是回越南探親的行李內竟有兩頂安全帽、安全帶,李雙全還急著在屏東就打算將妻子的遺體火化,而非帶回台東,甚至在檢方提出需要解剖時,還與父親李聚寶去詢問當地律師「死者家屬是否可以拒絕檢察官解剖遺體?」,種種行徑不免讓人懷疑是殺妻詐保,因此鎖定李雙全。

注射蛇毒殺妻 為詐領保險金?

警方開始監控,發現李雙全曾擔任過兩年的鐵軌巡查員,具有鐵軌的相關專業知識,巧合的是,李雙全的第二任妻子曾於2000年在自家後院被雨傘節咬死,獲賠500萬元,2002年時他再以數十萬聘金迎娶陳氏,4年多來以妻子的名義投保各種保險。而陳氏紅琛在急救期間突然出現的「無法凝血」也啟人疑竇,據悉這種狀況和被出血性毒蛇咬到的狀況很像,李雙全又以「陪伴愛妻」為由堅持待在加護病房內,因此懷疑李雙全趁醫護人員沒注意時,對妻子投放蛇毒,有殺妻詐保的可能。豈料李雙全卻在23日清晨上吊自殺,還留下遺書寫滿對妻子的愛、指控檢警誣賴,彷彿以死明志。李雙全死後引起全台關注,家屬下跪陳請,無法接受從被害人變成加害人。

▲搞軌案。(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李雙全與妻子陳氏紅琛。(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而法醫解剖陳氏屍體後發現,死者胸部有挫傷痕跡,胸腔、肺臟、腹內、肝臟出血,體內還有會讓人發睏、嗜睡的抗精神病用藥「意妥明」,以及少量酒精;但沒有驗出任何毒物反應,研判可能是火車撞擊當下導致內出血,死因為「多重創傷性傷害」。不過,陳氏平時並沒有相關疾病,也沒有用藥習慣,「意妥明」成案情重點之一。陳氏的死因詭異,李雙全的哥哥李泰安也成警方重點追查人物,但李泰安不斷表示自己從知本站上車,可是知本站大廳監視器卻並未看見他的影像,他則說自己是從車站旁的小道跨越軌道進到月台,上車後理應會和購買車票的李雙全拿票,但兩人卻沒有通聯紀錄。

▲搞軌案。(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李雙全的購票紀錄與車票。(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後來警方一一聯絡車上乘客做筆錄,發現李雙全夫婦一上車就是坐在「第二車」,根本從未坐過第五車。坐在第二車、李雙全夫婦座位旁的4位秘密證人指出,陳氏從在月台候車室一直到上車時一直在睡覺,甚至連火車發生翻覆時,陳氏也只是把頭轉個方向又繼續睡,李雙全在列車長經過第二車後才進來,然後李泰安則是從第三車氣喘吁吁的走進來,和弟弟確認陳氏「沒怎樣」後便離開;而李雙全甚至趁燈光昏暗,拿出針筒意圖替妻子注射不明液體。

警方提出多項證據,包括陳氏所坐的第二車(在倒數第二節)根本沒有撞擊,也沒有翻車,何來「火車撞擊當下導致內出血之說」?陳氏在急救期間突然出現「無法凝血」的詭異狀態,李雙全的確有在15日向藥頭購買「意妥明」、秘密證人的說法完全推翻了李家兄弟的說詞,但面對始終堅稱自己「在車上」的李泰安,警方傳訊了李泰安聲稱17日下午見面的3位好友,3位好友卻接連翻供,反咬是李泰安要他們協助捏造不在場證明,最後警方決定直接攤牌,以殺人罪傳訊李泰安,但李泰安仍維持原先說法。合議庭法官在檢辯辯論後認為,「沒有直接證據」指明李泰安有破壞鐵軌,因此當庭釋放。

關鍵證人黃福來 認參與搞軌

檢方隨後提起抗告,並提出秘密證人具結的新證據,最後屏東地院法官裁定李泰安羈押禁見,不過這些證據仍不足以讓李泰安定罪,因此6月6號時警方找上了李雙全的好友黃福來,原本只是想看看會不會有新線索,但雙方聊天中黃福來卸下心防,突然問起「如果我只是載他們去,我會有事嗎?」,後來警方與他協商,以減免刑責為誘讓他轉做污點證人。

▲搞軌案。(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黃福來筆錄紀錄。(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黃福來娓娓道出,李雙全和他在2001年同時在知本車站服務,兩人因此變成好友,2005年時他玩股票虧錢,李雙全就向他提出了破壞鐵軌詐保的計畫,如果成功就分給他1千萬,兩人也一起去現場場勘、制定計畫,陸續進行2個多月後黃福來越想越害怕,原訂計畫當天5月4日他就臨陣脫逃,所以陳氏紅琛在2005年6月受傷的那次則是李雙全協同李泰安一起做的,2006年3月16日李雙全又再度找上他,表示此次計畫跟之前的差不多,但黃福來以「車子老舊」為由拒絕,但李雙全還是請他載李泰安到現場就好。

黃福來還供稱,李雙全本來是買16日的機票,預計要在3月15日晚上在太麻里站進行計畫,但卻發現原本已經預備破壞的現場已經被修復,才臨時更改地點,並把機票延期2天,改到18日出發越南,後來還陸續帶警方去了幾次之前預訂的計畫地點,找出預藏好準備破壞鐵軌的工具。

檢警「間接證據」定罪李泰安

根據黃福來的說詞可以確定李泰安參與其中,2006年7月28日屏東地檢署依殺人、公共危險、詐欺未遂等罪起訴李泰安,並求處死刑;開庭期間法官也質疑過,李泰安是否能獨自一人在一小時之內就讓鐵軌位移?但隨著警方出面證明一個人利用槓桿原理可完成,又提出他們了在搜查火車出軌地點時不慎被刺竹刮傷,手上傷口卻和李泰安事發當下手臂上的傷口如出一轍等幾樣間接證據。

▲搞軌案。(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警方表示,李泰安手臂上的傷口,和他們當時現場勘查時被刺竹刮傷的傷口一致。(圖/吳漢成《世紀大冤案:南迴搞軌》授權)

經審理後,2007年地院判決李泰安、李雙全共同犯下殺人罪,但不採信法醫所判定的「多重創傷性傷害」死因,認為應該是李雙全在加護病房中向陳氏注射了「可使人凝血功能發生障礙之不詳毒液」,判處李泰安無期徒刑。

後續此案來來回回上訴二審、最高院審理、更一審、更二審,到了最終更三審時已耗費長達10年之久,2016年3月,最終更三審法官認定,李雙全趁醫護不備之時,拿出含有酒精液體的注射針筒注入陳氏體內,與她體內的意妥明交互發揮作用,導致中毒性休克,雖此案由兄弟共同謀畫,但李泰安並未參與殺人,再加上《妥速審判法》得以減刑,李泰安最終由更二審的無期徒刑改判13年有期徒刑,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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