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線一督察酒駕自撞畫面曝!局長怒拔官撂26字:犯天條不寬貸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一名三線一的督察酒駕自撞,高雄市警察局長黃明昭以罕見的嚴厲口吻表示:「深惡痛絕並震怒絕不寬貸,所犯警察的天條並追究連帶責任」,所已將他拔官改調專員,年終考績列丙等。

▲高雄市一名三線一警官涉嫌酒駕,自撞分隔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市一名三線一警官涉嫌酒駕,自撞分隔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案發於5月30日晚間10點54分,涉案督察開自己的私車行經仁武區和平路二段,發生自撞安全島之交通事故,後面的車輛駕駛看到之後,立刻報案。仁武分局員警到場處理,依規定進行酒測,呼氣酒測值達1.0MG/L,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一名三線一警官涉嫌酒駕,自撞分隔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市一名三線一警官涉嫌酒駕,自撞分隔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市警察局知道之後,連夜展開調查,先釐清這名督察是在楠陽國小附近的一家海產熱炒店,並沒有涉足不當地點,另外跟這名督察喝酒的人員是屬於警友會顧問和協勤人力,由於酒駕是事實,局長黃明昭強調身為督察人員,竟未能以身作則,知法違法,犯下「警察不可饒恕之酒駕行為」,顯已不適任督察工作,除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將他記一大過懲處並調降為一般專員職務外,年終考績將考列丙等重懲,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以示對酒駕員警絕不寬貸。

高雄市警察局副局長趙瑞華出席記者會表示,對於這名督察的酒駕行為深表痛惡並依規定重懲,將持續利用各項集會,加強宣導防制員警酒後駕車相關規定及以員警酒後駕車切身案例,另提升風紀探查工作強度,以防杜員警酒後駕車及勤務前(中)飲酒情事,展現整飭風紀之決心,達成「員警酒駕零容忍」之目標。

▲高雄市一名三線一警官涉嫌酒駕,自撞分隔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市一名三線一警官涉嫌酒駕,自撞分隔島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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