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被挖出過去當車手,騙走高雄阿嬤47萬元的黑歷史。(圖/翻攝自鳳梨IG)
記者黃資真/綜合報導
直播主連千毅在31日宣布對網紅鳳梨(吳弘逸)提告公然侮辱、恐嚇危安,更起底對方曾經詐騙高雄阿嬤47萬元的黑歷史。此事正是發生在2012年,當時鳳梨被依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判決書提到,鳳梨過去的綽號叫「小虎」,為詐騙集團的車手之一,2011年時他與其他成員佯裝成員警及檢察官身分,打電話通知受害者阿嬤稱「有人冒用妳身分證前往某醫院領取心臟疾病補助款,案件目前在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因其屢經通知均未到庭,須交付現金新臺幣47萬元。」約定在某電信門口交款。
阿嬤信以為真,前往交付現金,鳳梨負責到超商拿偽造的「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後,再持偽造之印鑑在上開收據上用印,再由另名少年假扮成書記官與阿嬤拿取47萬元,事後阿嬤驚覺受騙,報警處理,警方經採集收據上指紋比對後,與鳳梨的指紋相符,逮捕到案說明。
鳳梨辯稱,當時有憂鬱症找不到工作,後來有朋友介紹做「小額信貸」,讓自己負責瞻前顧後。雖然有參與整個過程,但不知道這是詐騙行為,是警察要求自己承認詐騙犯行的。
高雄地院認為,鳳梨在警詢時尚能談笑自如,無發現員警有脅迫、恐嚇言語,且鳳梨亦有自行閱覽筆錄,顯見鳳梨是出於自由意識思考後坦承詐欺犯行,考量其犯案時未滿20歲,涉世未深,依偽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6月。
不過,被連千毅爆出不堪過往後,鳳梨也PO文承認「他說的是事實」,但他也勸現在的年輕人,不要整天跟朋友瞎攪和,做一些不正當的行為,「所以希望各位不要跟我小時候一樣白目,這個社會是有法律的,做壞事是會被關的。」
▲網紅鳳梨發文承認過去曾是詐騙集團車手。(圖/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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