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發布新規,兩次未測核酸拘10日。(圖/翻攝自微信公眾號/四平發布)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吉林省四平市5月31日通報稱,2次以上不參加核酸檢測者,將被拘留10日,及會被罰款5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96元)。此舉引發網友強烈不滿,認為當局做法無法律依據。之後官方火速發布新版公告,刪去上述罰則。
吉林四平市疫情防控指揮部5月31日通報稱,為鞏固疫情防控成果,6月2日6時至下午5時,四平市將開展城區居民核酸檢測,要求「應檢必檢,不落一人」。
這份通報說,對無故不參加本輪核酸檢測的人員,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吉祥碼」賦「黃碼」,限制出入社區和公共場所,補檢費用自理並由公安部門進行訓誡,2次以上未參加核酸檢測的,依法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00元),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在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
消息發布後,引發網友強烈不滿,「感覺還行,不是兩次以上未測核酸就槍斃」、「這地方管理能力很棒,我以後萬一路過這座城市要繞著點走」、「難怪東北都沒人了,就這管理水平,哪個年輕人不想跑?」、「所以為了防疫現在可以開始無視人權了嗎!公開曝光?!這可以說是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了吧?!」。
也有專家指出,按照大陸的傳染病防治法第77條,違反該法規定而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四平市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由於輿情洶湧,四平市當晚已刪除通報,新發布的通報中,已修訂為因特殊原因未能參加本次核酸檢測的人員,除了健康碼賦予「黃碼」外,「對拒不參加核酸檢測且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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