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摸但不准上!她「被辦完事」後陪逛夜市 他挨告性侵傻眼

▲嚴姓男子去年10月找來傳播妹陪酒,期間2度發生性行為,事後卻挨告強制性交。(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小羽控訴男網友才認識一天,就在他家中被硬上得逞,但提告後「半推半就」的說詞讓法院判男子無罪。(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蔡怡萍/雲林報導

廖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探探」結識18歲女子小羽(化名),隔天2人就迫不及待相約見面,小羽到廖男家中洗完澡後,同意愛撫全身卻說「我不要發生性行為」,但後來廖壓制小羽並性交得逞,小羽事後提告,說詞卻模稜兩可,表示「半推半就」,且做完後還若無其事跟廖去逛夜市,雲林地院認為「是否確實違反女子意願而為性行為」,仍有可疑之處,判廖男無罪。

小羽控訴,2021年5月7日玩交友軟體認識了廖姓男子,隔天就約出來見面,廖騎車將她載到住處,還特別叮嚀家人在家中裝設監視器,為了掩人耳目,要爬屋外矮牆翻進屋內,小羽照做後,廖男就進浴室洗澡,隨後下半身包著浴巾就出來,接著開始脫小羽衣物、撫摸全身。

小羽表示,同意廖對她「愛撫」,但有告知「我不要發生性行為」,廖先假意答應,之後卻趁著她全身赤裸之際,以體力優勢壓制並強制性交得逞。

她事後向友人訴苦,並且通報就讀學校協助報案,但相關人員調查時卻發現,小羽指稱被「硬上」,但事發後卻還向廖男表示「想逛夜市」,而不是急著想離開或尋求幫助,而是與其他友人一起若無其事前往夜市,結束後廖也送她回住處。

而廖男則陳述,他與小羽接吻完他還詢問「可以嗎」,小羽有點頭,發生性行為時小羽也配合「變換姿勢」,從下面換到上面,都沒有抗拒推開的意思,後來還有說有笑的去逛夜市、跟他的朋友遊車河,難以理解有強迫小羽的地方。

協助的社工表示以她十幾年專業的意見看來,認為小羽是「半推半就」,連小羽自己也遲疑「不知道我那時候到底在想什麼」,沒有強力的抵抗作為,都只是模糊的推辭,因此法院認為雖小羽表明「不要發生性行為」在先,足見強制性交嫌疑很大,但從「廖男是否確實違反小羽意願而性行為」這點,仍是無法被證實,依無罪推定原則,判廖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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