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女子爆料,質疑同樣臨停,為何她被罰900元,前方車只罰300元,怒罵警方看車款開單。(圖/爆料公社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洪姓女子4月中旬開輛白色賓士停在東區道路的黃線上,人不在車內,不久即收到警方的900元罰單,她不滿前面的紅色豐田汽車也是臨停在紅線,人也不在車內,為何只開300元,質疑警方不公,同樣臨停,她的賓士車就比較「貴」。警方表示,剛開始檢視民眾檢舉的影片,無法肯定豐田車內是否有人,才以最低300元開罰,後來再仔細一看,確定車內沒人,已改開900元。
洪姓女子在網路「爆料公社」po文,「我只想要一個合理的解釋,被民眾檢舉黃線違停900我認了,因我確實錯了,但停在紅線我前面的車子也被檢舉,我停黃線罰900,前面車停紅線罰300?剛好這台車的車主也是認識的,我今天看到整個抓狂。」
「警察開單是在鼓勵民眾如要違停要違停紅線,因罰款比較少?還是警察開單是看車的品牌在開單金額?我在意的不是這900元!」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東區分駐所副所長徐孟廣。(圖/民眾提供)
警方表示,收到民眾自拍的檢舉影片檢視後,發現賓士車臨停黃線,但駕駛不在車內,所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設有禁止停車標線之處所停車」開罰900元。
但停在前方紅線的豐田車,由於隔熱紙太黑,一時看不清有沒有人在車內,所以以最低的300元開罰,如今爆料者堅持豐田車駕駛是她朋友,當時也不在車內,加上員警重新放大仔細觀看,確認車內真的沒人,所以已改開900元罰單。
另外,警方呼籲,《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修改並從4月30日實施,警方不再受理民眾拍照或拍影片檢舉臨停,民眾可透過電話報警檢舉,再由警方到場確認,以免產生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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