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怒控遭士官長性騷擾,但法官卻查出她曾與對方的婚外情,打臉她所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兵小娟(化名)指控,接連三次遭到部隊已婚士官長性騷,對方不僅多次趁著營上聚餐時趁機碰觸她大腿,還在合影時偷摸她臀部,讓她身心受創,憤而向上通報。不過,法官審理時,發現小娟曾被士官長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獲准,此外小娟也無法提出更多證據證明遭到性騷,最終駁回小娟之訴。
小娟提告主張,她為士官長阿建(化名)的部屬,而2019年11月某日晚間,阿建請她以及其他同仁到其辦公室,但卻突然要求其他同仁離開,接著跑到她身旁坐著,隨後藉著酒意將頭靠在她腿上,她下的當場將阿建的頭移開,隨即離開返回自己寢室。
小娟指控,事隔6天左右,兩人與其他同仁在營區附近聚餐時,阿建又趁機伸手觸碰她的手,而她當下選擇避開,沒想到阿建又靠上來,並且抓著她的手去摸他大腿,來來回回持續3至5分鐘之久。不僅如此,阿建某次還在同仁聚餐完合影時,跑到她身旁,並且撫摸她臀部。
小娟表示,阿建種種的性騷擾行為讓她相當困擾,身心也嚴重受到傷害,因此決定向上通報,並且對阿建提告求償。不過,阿建否認性騷擾,並稱小娟向上級提出的性騷擾申訴案,經軍方審議後均不成立,因此要求法官駁回小娟之訴。
法院審理時,勘驗小娟提出的對話紀錄、簡訊及聚餐合影照,法官認為,透過小娟所提出的證據並無法證明阿建設犯性騷擾。此外,法官查出,小娟曾遭到阿建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獲准,而內容中也未有隻字片語來敘述小娟遭到性騷擾。
再者,法官認為,小娟所提的聚餐合照也完全看不出來阿建的手放置在其臀部上方,小娟也未再提出更多指證,最終認定事證不足,駁回小娟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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