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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酒駕想拒測 一聽第2次拒測恐罰36萬乖乖受測送辦

▲許姓男子2020年起至今已重複酒駕再犯第3次,除依規定扣車禁駛外,將許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許姓男子2020年起至今已重複酒駕再犯第3次,除依規定扣車禁駛外,將許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68歲許姓男子,3日下午涉嫌騎機車違規被警攔檢,因渾身酒氣警方要實施酒測時,許男表明拒測,警方查出許男曾有1次拒測紀錄,依新法恐被罰36萬元,且累計無上限,許男一聽直呼好貴,只好乖乖受測,其酒測植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四分局育平所員警,6月3日下午2時51分執行勤務時,在安平區健康三街發現一名騎乘機車之許姓民眾(68歲)右轉未打方向燈,攔下後發現許民渾身酒氣,經查發現許男自2020年至今已有兩測酒駕紀錄(一次為拒測)。

起初許男表示欲拒測,經員警說明現行「酒後駕車拒測在修法後將罰金提高到18萬元,且每一次加罰18萬元且無次數上限,許民連同這次在10年內第2次拒測,罰金恐將高達36萬元」,許男聽聞後驚呼罰金「好貴」,只好選擇配合酒測,而酒測值達0.30mg/l。由於許嫌自2020年起至今已重複酒駕再犯第3次,除依規定扣車禁駛外,將許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許姓男子2020年起至今已重複酒駕再犯第3次,除依規定扣車禁駛外,將許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酒駕刑責於2022年3月31日起已修法,「酒駕、拒絕酒測累犯」罰則加重,拒測除了18萬元酒駕拒測單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還有扣車及扣牌照;10年內若酒駕或拒絕酒測2次以上等累犯者,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由於連續假期的酒後駕駛肇事風險較高,尤其是在傳統的節慶假期,民眾返鄉聚會飲酒機率提高,市警四分局不敢掉以輕心,端午連假取締酒駕不打烊,針對轄區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及周遭重要道路,均有規劃執行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強化酒駕徵兆車輛機動攔查,及易飲酒處所停車場外圍道路路檢。

第四分局長王子雄特別提醒,連假期間為保障民眾用路安全,安平警取締酒後駕車絕不手軟,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可以搭計程車、大眾運輸或找代駕服務,以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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