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林姓婦人僅因不滿醫護人員在換置尿管過程中,害她身體不適,竟怒砸2支超音波探頭。(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婦人2020年4月前往中壢長榮醫院急診室換置尿管時,因不滿換置過程產生身體不舒服,竟拿起診療室內的2支超音波探頭亂丟,導致價值35萬餘元的超音波探頭損壞,遭醫院怒告求償。桃園地院審理後,民事部分,判林婦須賠償醫院30餘萬元;刑事部分再判林婦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起訴書指出,當時56歲的林姓婦人,2020年4月晚間11時許前往中壢長榮醫院急診就醫,不過卻在醫護人員協助置換尿管時,林婦因不滿醫護人員在換置尿管過程中,讓她不舒服,竟怒砸放在一旁的超音波探頭,導致價值35萬餘元的超音波探頭損壞不堪使用。事後,醫院也怒對林婦提告求償。
刑事部分,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婦為智力成熟之人,僅因對就醫過程不滿,就怒砸超音波探頭,導致該物品損壞,依毀損罪判處林婦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而在民事部分,醫院在怒對林婦求償。長榮醫院表示,超音波探頭遭到林婦毀損後,醫院為維修探頭,耗費40萬餘元,經折舊計算後,認為林婦應賠償院方必要之回復原狀費用30萬餘元。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醫院請求有據,判准醫院請求。一時衝動怒摔超音波探頭的林婦,除須面對3月有期徒刑外,更還得面臨30萬餘元的賠償金額,完全得不償失。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