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教師要求學生到女廁,再選定一間隔間,要求學生入內口交。(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陳姓教師先前在某國中任教,2019年竟命令男學生口交,後續又傳鹹濕文字聊天,直到學生的導師發現,全案才曝光。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姓教師並沒有以違反意願的方式,強迫學生性交,且已經達成和解等原因,維持2年刑期、5年緩刑的判決。
依據判決書內容,陳男是該名男學生的表演藝術課、社團指導老師,當時利用課後時間進行社團活動,向男學生借用手機,看見了某款同志交友軟體,告知對方「這個不好用,換另一個使用」,後來又將在場的女同學支開,並要求男學生到女廁丟垃圾。
男學生聽從指示進入女廁,沒想到陳姓教師也一起進去,並選定某間廁所隔間,要求男學生進入,再將門鎖上。陳姓教師鎖門以後脫下褲子,要求男學生幫忙口交,整個過程約一分多鐘。
被支開的女學生返回教室找不到人,於是跑到廁所尋找,陳姓教師被找人的聲音嚇了一跳,立刻穿上褲子,並要求男學生先出去,男學生後來也與女同學平安回家。
▼陳姓教師脫下褲子,要求男學生口交。(示意圖/免費圖庫unsplash)
時間隔了一年,男學生使用某款同志交友軟體,發現陳姓教師也在使用,為了讓另一名女同學相信2人之間的事情,讓女同學使用手機,與陳姓教師對話、捉弄陳姓教師取樂。後來女同學又將2人的對話截圖、告知導師,全案才曝光。
檢方認為,陳姓教師命令學生口交,還用手壓住頭,違反學生意願,觸犯了妨害性自主罪。不過,高院則認為,男學生對是否有被壓頭一事供詞不一,證述時也說了「我沒有說話、哭泣或尖叫,也沒有用手推開」等話語,且知道陳師的生殖器進入口腔,也沒有任何反應,後來也能跟同學一起回家,可見沒有緊張的情緒。
高院說明,後來男學生在交友軟體看見陳姓教師,還抱著捉弄的心態找對方聊天,與一般被害人的反應不同外,還是另一名女同學以男學生的名義,跟陳姓教師聊天,再將截圖傳給導師,全案才曝光,並非男學生主動報警,因此難以認定陳姓教師觸犯強制性交,應以與未滿14歲少年性交論處。
此外,陳姓教師也拿出50萬元,與男學生、男學生的家長和解,被害人一方同意緩刑,陳姓教師也無法再任教職,因此認為原判決2年徒刑、緩刑5年適當,維持原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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