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醫師和老婆結婚後卻發現老婆劈腿4男,並至少發生關係50次,訴離後怒求償350萬元,不過事後卻被老婆逮到在2人婚姻關係維持期間,吳男曾和小三一起拍婚紗。(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冠吟/綜合報導
夫妻成怨偶!黃姓醫師娘和吳姓醫師結婚後,卻被吳男逮到老婆在2018年期間與4名不同男子上摩鐵約會,還一起去泡裸湯,更至少和小王們發生關係50次以上,怒對老婆提告求償獲准,法院判老婆須賠償吳男27萬元,2人也隨即離婚。不過事後吳男卻被前妻逮到把柄,發現2人在婚姻關係維持期間,吳男竟和一名陳姓女子一起前往婚紗公司拍婚紗,籌備結婚,主張老公婚內出軌,怒向前夫求償20萬元,但台北地院審理後卻判黃女敗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黃姓女子和職業為醫生的吳姓男子,2人在2009年結婚,9年後,吳男發現老婆密集和4名不同男子,一起前往摩鐵約會,或是前往飯店一起泡裸湯,讓他戴上一頂大綠帽,怒對老婆求償350萬元。
吳男也拿出當時抓姦後,要求小王們所簽下的和解書為證,其中一名小王所簽之和解書上載明,承認和黃女至少發生50次性關係;而另一名則坦承曾多次和她一起出遊、同宿、發生關係,也曾一起泡過裸湯等,怒指老婆婚內出軌。
黃女則強調,自己從未和4名男子發生關係,且是吳男外遇在先,還曾寄送包裹詛咒她,更拒絕支付子女的撫養費,還和友人一起製造假債權聲明等語試圖抗辯。但案經上訴至高等法院後,高等法院仍判黃女應賠償吳男27萬元確定。
事後,2人在2018年11月28日離婚。不過吳男卻被黃女逮到把柄。黃女指出,2人離婚後一年,她在網路上瀏覽法院判決時,無意間發現前夫在2013年時,曾和一名陳姓女子前往婚紗公司拍攝婚紗,籌備婚禮,還因此和婚紗公司發生消費糾紛,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婚紗公司需返還吳男1萬元的訂金,而這起案件所發生的時間,竟在當時2人還存有婚姻關係的期間,怒對前夫和小三求償20萬元。
前夫吳男出庭時則向法官表示,2人正在進行離婚訴訟時,黃女已多次聲稱他和陳姓女子有不正當交往關係,且黃女早在2014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情,主張黃女所提之損害賠償請求已罹逾時效。
一審,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吳男在和黃女婚姻關係持續期間,帶著陳女一起前往婚紗公司拍攝婚紗,固然構成不法侵害黃女配偶權的權益,惟黃女2014年已知此事,卻遲至2020年才提告,已過2年訴訟效期,判黃女敗訴。黃女不服,上訴至二審後,台北地院指出,儘管與原審理由略有不同,但就結論來說並無二致,維持一審原判,駁回黃女上訴,判其敗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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