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何姓按摩師因猥褻女客被判刑,卻拒絕到案,繼續從事按摩工作,再度猥褻、性侵2名女客,被台北地院處徒刑5年6月。(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何姓按摩師於2018年7月因猥褻女客被法院判刑10月,卻在案件審理到入監執行期間,又重回原犯案養生館工作,再度性侵、猥褻2名女客,經台北地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合併處何男執行徒刑5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何男從事按摩工作已7年,早在2018年7月3日在知名養生館工作時,趁女客只穿和服趴在床上沒注意,碰觸女客陰部,女客表明拒絕後,又要求她改為仰躺在按摩床上,不顧女客推擋,強行吻、咬女客嘴巴、胸部,被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定讞,但何男卻未如期到案,遭檢察署於去年5月發出通緝,何男在案件審理和通緝期間,繼續回原松山區養生館擔任按摩師,再犯下2案。
判決書指出,其中一案小玲(化名)於去年8月18日10時許至何男工作的養生館消費,小玲指控,在按摩過程中,何男問她要不要做「會出汗的排水腫療程」,小玲同意後,何男藉按摩大腿,把她腳曲起來,再強行將手伸進內褲指侵,手指沾著分泌物向小玲說「這個就是出汗」,趁小玲嚇到說不出話來,何男又再度指侵一次,還問「可以嗎?」,試圖進一步脫下她的內褲,經小玲掙扎反抗才停手,並裝沒事拿毛巾蓋住她的眼睛繼續按摩頭部,小玲當下覺得很驚悚,內心覺得「真的很怕會被殺掉」,離開養生館後即告知男友,並去醫院驗傷和報警。
根據醫院診斷,小玲因此事有「急性壓力反應」,事發後洗了3次澡都還覺得噁心,並開始看身心科服藥,她不僅不敢在夏天穿短袖,更不敢在人多時搭乘捷運,只要和人接觸就會緊張,還出現上班、出門到一半情緒崩潰等情形。
另一案小琪(化名)因朋友介紹,於2020年6月6日14時接受何男按摩,何男趁按摩大腿時,強行將手伸進內褲觸摸小琪下體數次,直到她無法忍受,叫何男手不要放在私處,何男才停手。隔日小琪在養生館臉書專頁留下負評,表示「老闆不是很尊重消費者,非常糟糕的經驗,未來不會再到XX消費」,何看到留言,還傳訊給小琪要和她當朋友,小琪怒回「連問都不問就把人的內褲拉開,手還放在重要部位上」,何男並未否認,只回「讓你不愉快,實在萬分抱歉」。
小琪表示,當時因不知道怎麼舉證,本打算將此事吞下,後來在去年8月間看到友人轉發何男按摩性侵他人的新聞,自責自己當初沒有報案,為了避免有人繼續受害,也站出來報警提告。
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何男從事按摩工作7年,於2018年7月間因按摩過程中強制猥褻女顧客,被判處罪刑在案,卻在前案上訴審理到入監執行期間,繼續從事按摩工作,以相同手法再度犯案,犯後未與受害2人和解,也全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合併處何男執行徒刑5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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